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以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该中心法律服务(三年)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不动产登记法律服务 项目预算金额:377万元(2016年预算上限) |
采购项目描述: 1、服务内容包括本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指派的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案件应诉工作以及日常法律咨询服务; 2、需求数量四家; 3、技术需求:投标人需为在深圳市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的具有合法运营资格的律师事务所,设立时间五年以上,具有丰富的行政诉讼经验及房地产专业背景,且近三年来曾代理本市不动产登记行政诉讼或复议案件数量不低于10宗,具有两年以上为本市政府机构或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服务经验。 |
推荐参与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广东信通律师事务所、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广东深君联律师事务所、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我中心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每年处理的复议、诉讼案件数量众多、影响重大,急需采购多家法律服务单位代理相关案件的应诉及日常法律咨询工作。相关不动产登记事务涉及土地、房产、规划、测绘、建设等多个领域的专业技术规范,具有极强的专业性、特殊性,对当事人财产权益影响重大并且存在行政赔偿风险,容易产生集团诉讼案件以及重大信访维稳事件,要求法律服务单位除了具有专业的不动产登记行政诉讼处理能力强之外,还要有行政服务经验、大局观念以及善于协调各方利益的综合处理能力。为此,我中心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遴选具有专业经验的、高水平的不动产领域权威律师事务所,以满足不动产登记法律服务要求。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6年2月25日起至2016年3月3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罗湖区北环大道1022号金湖文化中心 联系电话:22382652 传真:22382644 采购主管部门: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83938747 传真: 83938675 |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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