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房改造及硬件系统集成项目新增工程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企业档案扫描和档案库房整理服务 项目预算金额:200万元 |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企业档案扫描加工整理及数据整理项目需在我局原数字化业务档案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完成档案的接收、扫描、装箱入库、数据备份、档案管理及扫描系统升级改造等工作,并且在招标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监管下完成项目实施各项工作。 1、企业档案扫描加工整理及数据整理的对象及数量。 ①全年企业档案扫描加工整理及数据录入约800万页,以最终实际工作量为准进行结算。扫描后,对书式档案进行装订并归档装箱(盒),验收合格入库。 ②全年约800万数据整理及录入,以最终实际工作量为准进行验收结算。 2、扫描相关软件的开发、维护;档案影像查询利用系统的开发和维护。 3、派专人协助招标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日常的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如日常迁移、纠误、档案鉴定等工作中的调档。 1、项目基本条件 中标方必须中标后按招标单位要求的时间一周内保证35人进场工作。 2、企业档案数字化扫描处理流程要求 投标商应根据以下数字化处理的基本流程设计本项目的数字化处理方案,经招标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实施,企业档案数字化处理的基本流程: 企业档案接收(调卷)→条码打印→部分已破损的档案修裱→原件拆卷→档案扫描(高速扫描→平板扫描)→图像处理→排序索引→文件标注→图像质检→数据合并→数据备份→档案材料原件装订→完整检验装箱(盒)→上库房密集架。 3、项目具体技术要求 1)、系统使用Microsoft SQL Server 2005数据库。 2)、将验收合格的档案影像数据直接存入数据库。 3)、条码纸尺寸为70X25cm,亚光铜板纸,碳带为纯树脂碳带或树脂混合碳带,条形码使用Code128码。 4)、扫描使用分辨率一般为200dpi,对文字偏小、密集、清晰度较差等情况,分辨率为300dpi或更高。对档案页面字迹清晰、不带插图的档案,黑白页面采用黑白模式进行扫描,影像采用单页TIFF压缩格式,影像文件不得大于100KB;对档案页面字迹清晰度差或带有插图的档案及彩色页面,采用灰度或彩色模式扫描,影像采用JPEG压缩格式,A4及以下幅面灰度影像文件不得大于200KB,A4幅面以上灰度影像文件不得大于300KB。大幅面档案文件,如工程图纸、报纸等尺寸超过A3的,选用大幅面图像扫描仪(AO)。 4、验收要求 以抽检的方式检查已完成数字化转换的所有数据,包括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及数据挂接的总体质量。数据验收时抽检的比率不得低于1‰,验收指标如下: 1)、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挂接错误,或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之一出现不完整、不清晰、有错误等质量问题时,抽检标记为“不合格”; 2)、数字化转换质量抽检的合格率达到99.99%以上(含99.99%)时,给予以验收“通过”。合格率=抽检合格的文件数/抽检文件总数×100%; 3)、验收“通过”的结论,必须经档案管理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方有效; 4)、填报企业档案数字化扫描及数据整理服务项目验收确认书。 5、项目监督与管理要求 由招标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对该项目工程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中标单位必须服从档案管理部门调配和指挥。 1)、招标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对项目的进场规定人员、质量、进度、计划、验收等进行全方位的管理; 2)、中标单位必须接受服从招标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对于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向招标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同时提交各种设计方案、实施方案、计划、报告等项目文档。招标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指出的问题及整改要求,中标单位应该积极给予答复解决并实施整改措施。 3)、项目设计方案、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应经过招标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的审核同意后才能付诸实施,重要的施工环节应取得招标单位的同意后才能施工,施工质量应接受监理的随时检查。 |
拟定供应商名单: 1、深圳市外事服务中心 2、深圳浩业企业服务公司 3、深圳市深劳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1、新增工作量将在原项目建设方案的框架内,紧扣新的使用需求,遵循标准与规范,通过新增工程量的实施,补充、完善、优化原建设方案的不足; 2、该新增工作量与原项目有延续性,是原项目的延展。 3、 由于该项目涉及部分敏感信息,深圳市国家安全局对我局档案有批复密件,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对该项目采购方式的批复,推荐三家供货商进行竞争性方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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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16年3月4日起至2016年3月11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竹子林益华大厦 联系电话:83187793 传真:83187793 采购主管部门: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83948157 传真:83938675 |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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