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情形,深圳市文体旅游局申请“在中央电视台投放旅游形象广告”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在中央电视台投放旅游形象广告 项目预算金额:700万元 |
采购项目描述: 为加强我市文体旅游形象的宣传推介,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吸引更多海内外游客来深旅游消费,市文体旅游局拟在中央电视台4套黄金时段投放深圳文体旅游形象宣传广告,每次投放广告时长为15秒。广告片内容由市文体旅游局提供。 |
拟定供应商名单: 中视金桥广告有限公司 天津文传世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中央电视台4套采用的是栏目独家代理制,属于“公益性主流媒体广告”,文体旅游局通过邀请中视金桥广告有限公司、天津文传世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中央电视台4套栏目黄金时段栏目独家代理商开展竞争性谈判,确定今年在央视4套的广告投放计划。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6年6月6日起至2016年6月13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0755-82003215、82003167 传真:0755-82003201 采购主管部门: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83938864 传真: 83938675 |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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