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文体旅游局中央电视台投放旅游形象广告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情形,深圳市文体旅游局申请“在中央电视台投放旅游形象广告”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在中央电视台投放旅游形象广告

项目预算金额:700万元

采购项目描述:

   为加强我市文体旅游形象的宣传推介,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吸引更多海内外游客来深旅游消费,市文体旅游局拟在中央电视台4套黄金时段投放深圳文体旅游形象宣传广告,每次投放广告时长为15秒。广告片内容由市文体旅游局提供。

拟定供应商名单:

   中视金桥广告有限公司

   天津文传世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中央电视台4套采用的是栏目独家代理制,属于“公益性主流媒体广告”,文体旅游局通过邀请中视金桥广告有限公司、天津文传世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中央电视台4套栏目黄金时段栏目独家代理商开展竞争性谈判,确定今年在央视4套的广告投放计划。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666日起至2016613日止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0755-8200321582003167  传真:0755-82003201

  采购主管部门: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

  联系电话:83938864                 传真: 83938675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