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海洋强国战略下的陆海统筹发展研究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征求意见公示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申请《海洋强国战略下的陆海统筹发展研究》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海洋强国战略下的陆海统筹发展研究

项目预算金额:75万元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1、内容:响应国家“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建设海洋强国”战略,以建设世界级海洋中心城市为愿景,探索深圳向海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策略与实施路径,提出海洋产业发挥在那、海洋环境保护、海洋文化建设及其空间布局,创新陆海资源配置方式和海洋综合管理体制机制。

  2、用途:是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支撑性课题之一,为深圳海洋城市建设和陆海统筹发展提供总体性思路与针对性策略。

  3、数量:(11份总报告《海洋强国战略下的陆海统筹发展研究》;(24个专题报告:《经略海洋与城市发展定位研究》、《海洋资源保护与利用策略研究》、《陆海空间总体布局指引》、《陆海统筹发展管理建议》。

  包括Word格式的电子光盘2份及打印本5份。

  4、简要技术需求:

    (1)开展政策解读与理论研究。一是深入解读国家“海洋强国”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部署的具体内涵,以建设世界级海洋中心城市为目标指导下,从宏观区域层面分析深圳在国家战略中的使命和要求。二是对陆海统筹的内涵与要求进行分析,明确深圳在陆海统筹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2)剖析现状、梳理问题。系统梳理深圳建设世界级海洋中心城市发展的基础条件,结合深圳海洋经济发展、陆海空间现状、海洋资源环境、经济发展和社会文化基地情况,梳理深圳陆海统筹发展的机遇和挑战,明确深圳陆海统筹发展的目标与要求。

    (3)开展重点专项研究。围绕海洋经济与产业、陆海土地利用衔接、陆海空间景观协调、海洋生态与环境、海洋科研与文化、海洋区域合作等多个方面,从优化布局、生态保护、丰富文化、提升服务、和谐宜居等角度提出深圳陆海统筹发展的若干策略。

    (4)开展总体布局规划。提出陆海空间布局总体结构,并对海岸带、海域、岸线等陆海空间进行规划指引,在此基础上,针对特色各异的不同岸段,深入剖析各自陆海空间利用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并提出分岸段规划指引,对深圳稀缺的海岛空间保护与利用提出针对性的规划布局指引。

    (5)提出规划保障措施。从海洋法律法规、资金、人才、信息化管理等角度,提出陆海统筹管理的政策和保障措施。

推荐参与谈判供应商名单:

  1、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2、深圳蕾奥城市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1.项目的保密性:海洋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是本专项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工作内容中需要使用潮汐调和参数、重点污染调查数据等海洋基础数据,根据国家海洋局、国家保密局颁布的《海洋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海发[2012]27号),潮汐调和参数、特定海区重点污染数据信息属于秘密级事项,如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委托单位,存在一定泄密风险。

  2.项目的应急性: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关注,以及公众、媒体的持续跟踪。2016年初,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启动《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编制工作,并提出尽快完成,为深圳“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提供空间支撑,鉴于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国务院审批,并在深圳市城市规划体系中具有的法定性、重要性和唯一性,时间紧任务重,如公开招标,难以满足进度要求。

  3.项目工作内容具有复杂性、专门性、特殊性。主要体现在:①海洋规划研究涉及的内容与专业复杂,敏感因素多,包含海洋、产业、环保、生态、土地等多个专业;②统筹协调过程复杂,涉及我市发改、规划国土(海洋)、海事、水务、人居环境等部门以及香港特区政府多个部门;③专业性强,需要有深圳涉海的多年的经济产业、水文、海底地形、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以及用海项目的空间数据等,以及多年深圳经济、社会与城市规划发展的研究基础;④区位特殊,海洋的开放性,需要与周边地区开展合作研究与工作协调;⑤研究的延续性,需要能够长期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专业机构承担项目工作。

  综上,鉴于项目的保密性,应急性及工作内容的复杂性、专门性和特殊性,项目拟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产生供应商。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6627日起至201674日止

联系方式:

   人: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

      址:深圳市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联系电话:0755-83949184 传真:0755-83949197

  监管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

  联系电话:0755-83938747      传真:0755-83938675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公示期满止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