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后勤保障处警航专业人员培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申请深圳市公安局后勤保障处警航专业人员培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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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警航专业人员培训 项目预算金额:28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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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内容:进一步提高飞行员和机务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拟将飞行员和机务人员送往境外具备相关资质的培训机构实施飞行员AW139和A109E模拟机复训、机务人员AW139型直升机实际操作和转型培训,其中3名飞行员实施AW139模拟机复训、3名飞行员实施A109E模拟机复训、5名机务人员实施AW139型直升机实际操作培训,2名机务人员实施A109E型直升机转型培训,以提高飞行员和机务人员保证飞行安全和遂行飞行任务的能力。 用途:(一)代理飞行员实施AW139、A109E模拟机复训培训课程,为参训人员购买如下培训课程的服务代理。飞行员实施AW139、A109E模拟机复训培训课程安排如下: 1. AW139型直升机飞行员(3人)复训课程安排
2. A109E型直升机飞行员(3人)复训课程安排
注: (1)每位飞行员总计飞行小时为6小时,培训机型为AW139或A109E全动模拟机。 (2)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内容并提供培训期间的翻译服务,实际飞行时间不得少于计划飞行小时数。 (3)以上培训天数为实际工作天数,考虑周末和设备因素以及旅行需要,培训期总时间为12天。 (4)具体培训内容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代理机务人员实施AW139型直升机实际操作培训课程,为参训人员购买如下培训课程的服务代理。 2名机务人员实施AW139型直升机(PWC PT6)电子维护(B2)实际操作培训课程,在直升机培训模拟机上完成维修手册中描述的操作、维护、排故及部件拆卸/安装的航电系统维护实际操作培训工作。3名机务人员实施AW139型直升机(PWC PT6)机身维护(B1.3)实际操作培训课程,在直升机培训模拟机上完成维修手册中描述的操作、维护、排故及部件拆卸/安装的机身维护实际操作培训工作。培训时间均为3周,考虑到旅行需要,总培训时间拟定为25天,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内容。 (三)代理机务人员实施A109E型直升机(PW206)转型培训课程,为参训人员购买如下培训课程的服务代理。 2名机务人员实施A109E型直升机(PW206)机身维护转型培训课程(B1.3类),课程的理论基础部分全面覆盖A109E型直升机(PW206)机身系统的描述、功能与操作等,介绍各个零部件的位置以及初级的零部件拆卸/安装以及故障诊断与排除程序。培训时间均为4周,考虑到旅行需要,总培训时间拟定为32天,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内容并提供培训期间的翻译服务。 数量:1项。 简要技术需求: 1、负责出国培训行程安排; 2、负责购买往返机票、按规定支付因公出国相关经费; 3、负责购买保险; 4、负责办理签证的相关费用; 5、负责换汇及对外付汇; 6、负责协助完成与培训相关的准备工作; 7、负责针对培训服务要求与外方进行培训服务的协调工作,并保证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课程安排中的培训内容; 8、负责培训服务的执行工作,包括与外方的业务协调和联络、开具国内发票、对外方支付培训费等事项; 9、负责与外方协调为参训人员安排当地交通,督促外方向甲方提供办理签证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如邀请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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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供应商名单: 北京钧霆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昌河阿古斯特直升机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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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安排,“警航专业人员培训”(编号:SZCG2016130842)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公开招标采购工作,该中心先后进行了两次发布招标公告,只有北京钧霆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昌河阿古斯特直升机有限公司两家供应商参加投标报名,导致公开招标失败。鉴于项目的特殊性以及培训工作的时限性,现申请进行竞争性谈判,具体理由如下: 一、该项目为警航专业人员培训,由于项目的特殊性,与具备培训资质的机构安排培训排期的协调难度比较大,如期安排培训上有一定的难度,国内能够且愿意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较少。 二、该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广泛的境外培训资源、优秀的沟通协调人员和丰富的外事经验,对供应商的实力要求较高。 三、此项目培训经费核算的比较准确,供应商的利润空间相对较少,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参与的意愿不强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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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16年8月23日起至2016年8月28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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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采购人: 深圳市公安局后勤保障处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18号528室 联系电话:84465666 传真:84465616 采购监管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83948119 传真:83938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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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