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宝安交通运输局福洲路凤凰山隧道运营养护项目(2016年)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规定,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宝安交通运输局申请福洲路凤凰山隧道运营养护项目(2016年)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福洲路凤凰山隧道运营养护项目(2016年)

项目预算金额:1513.7214万元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一、工程概况:凤凰山隧道及福洲路全长4.248公里,道路面积64402.8m2,沿线桥梁共13807m2;隧道共59369.23m2。工程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道路、桥梁、隧道、机电营运管理;日常巡查、保养及小修(包括工程总投资在40万元以下(不含40万元)的维修),不包括:路(桥)面、人行道及洞内路面保洁;道路绿化、路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和公交停靠站设施(公交停靠站台除外)养护。

    二、主要工程内容:

    日常保洁:隧道顶板保洁45670 m2(每年1次),隧道侧墙保洁33704m2(每年52次),隔音屏清洗1008.6 m2 (每年52次);

    日常保养:沥青混凝土路面64402.8m2,挡土墙1894.5m2,边坡12005.7m2,钢筋混凝土桥22427.27 m2,地下通道192.336 m2

    隧道日常养护:隧道结构面积59369.23m2,变电所1座,照明配电箱30座,监控中心1处,监控终端(摄像机)39台,道路照明灯具1228套,射流风机36台等。

    三、合同方式:日常巡查、日常保养及其他项目总价包干,小修工程部分为固定单价,按实计量。

    (1)招标服务期:本次招标服务期为1年(365日历天)。

    (2)结算价:须遵循下述原则

    a.最终结算价以相关单位审定为准,且原则上不得超过合同价及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下达的相应计划金额。

    b.小修工程的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小修工程的合同价。

    c.机电小修工程的最终结算价按合同单价包干,但工程量清单中的标识为材料设备为暂估价的,则按实际维修设备的市场询价替换清单中的暂估价进行结算,其他清单费用不予调整。

    d.每年电费的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电费的合同价(电费的合同价=审定的标底),超过部分由中标人承担。

    (3)如因相关部门职能调整或其他政策原因导致合同主体变更,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因此提出索赔或补偿要求。

    (4)采购人有权因政策等原因调整养护范围、养护内容,养护合同费用依据相关规定相应核增或核减。

    (5)新增设施养护单位的确定:按《深圳市道路养护管理模式(2012年版)》第五册《小修保养管理》的规定办理。

推荐参与谈判供应商名单:

  1、深圳市宝华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深圳市公路隧道养护管理有限公司;

  3、深圳梧桐山隧道有限公司;4、深圳市美加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凤凰山隧道单洞长4248延米,属长隧道,鉴于其运营管理技术需求复杂,涉及全天候交通保障、消防安全、隧道结构状况、隧道机电设备运营的监测维护,需要专业维护队伍进行运营养护。因此,申请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该隧道运营养护单位。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695日起至201699日止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宝安交通运输局

   址:深圳市宝安区宝民一路27

  联系电话:29642219  传真:29642219 

  监管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

  联系电话:83938747  传真:83938675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公示期满止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