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深圳市公安局申请“警服二”项目采用推荐供应商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警服二 项目预算金额:339.484万元 |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含巡逻鞋(夏)、巡逻鞋(冬)和作训鞋三种,用于民警巡逻执勤及训练时着装,三种鞋数量分别为4100、4076和4100双。要求产品具有防水、透气、轻便、耐磨、防滑、防震、抓地力强等特点。 |
拟定供应商名单: 沈阳北宸皮具服饰有限公司 上海衡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恒骏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圣利斯服饰有限公司 河南印明实业有限公司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一是警服采购范围具有特定性。警服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统一监制的警察专用制式服装,具有高度的统一性、专用性和严肃性。 二是新款巡逻警服具有创新性。今年我局根据执法执勤工作实际需求,在公安部、省公安厅的大力支持下,在不改变公安部制式警服的前提下,对巡逻警服进行了优化设计,经过多次调整改型和试穿 ,现已定型。 三是《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中的企业,生产范围和生产能力具有差异性。为深圳市公安局提供过警服类产品和参与了2016年深圳市公安局新款巡逻警服优化设计、改进定型的企业,能够更大程度地保证本次新款巡逻警服生产质量和生产周期。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6年9月23日起至2016年9月29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公安局后勤保障处 地址:深圳市解放路4018号 联系电话:84464125 传真:82498503 采购监管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83948110 传真:83938675 |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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