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警服四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深圳市公安局申请“警服中四”项目采用推荐供应商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警服四              

项目预算金额:360万元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春秋巡逻服,用于民警巡逻执勤时着装。共8000套。要求产品面料挺阔,具有保暖、便利、舒适等功能。

拟定供应商名单:

  澳洋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省服装总公司

  宿迁市箭鹿制衣有限公司

  吉林省方大制衣有限公司

  际华三五三四制衣有限公司

  江苏卡思迪莱服饰有限公司

  吉林省荣发服装服饰有限公司

  南京际华三五零三服装有限公司

  际华三五一二皮革服装有限公司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一是警服采购范围具有特定性。警服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统一监制的警察专用制式服装,具有高度的统一性、专用性和严肃性。

  二是新款巡逻警服具有创新性。今年我局根据执法执勤工作实际需求,在公安部、省公安厅的大力支持下,在不改变公安部制式警服的前提下,对巡逻警服进行了优化设计,经过多次调整改型和试穿 ,现已定型。

  三是《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中的企业,生产范围和生产能力具有差异性。为深圳市公安局提供过警服类产品和参与了2016年深圳市公安局新款巡逻警服优化设计、改进定型的企业,能够更大程度地保证本次新款巡逻警服生产质量和生产周期。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6923日起至2016929日止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公安局后勤保障处

  地址:深圳市解放路4018

  联系电话:84464125           传真:82498503 

  采购监管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

  联系电话:83948110          传真:83938675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