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20条第3款规定情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审判制服购置、制式皮鞋购置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审判制服购置、制式皮鞋购置 项目预算金额:审判制服购置200万元;制式皮鞋购置50万元 |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着装规定人员880人,包括新式审判制服的冬服、夏服购置及制式皮鞋的购置。 |
拟定供应商名单: 1.审判制服购置: (1)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2)云南奥斯迪实业有限公司 (3)江苏华莱士西服有限公司 2.制式皮鞋购置项目: (1)江苏新森达鞋业有限公司 (2)扬州米意特兰鞋业公司 (3)江苏藤立鞋业有限公司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一、款式改革。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了审判服装款式改革,审判制服的冬服、春秋服、夏服、审判法袍、制式皮鞋等均改款。 二、用料量大,质量要求高。市区两级法院2015年底完成市级财物统管工作后,第一次大规模全市法院系统进行审判制服订制工作。两级法院此次换装人数较大,面料用料需求大,质量要求高。 三、时间要求紧。此次审判制服换装工作,上级法院要求在今年底前必须完成换装工作,交货周期短,量体裁衣、购买原材料、下单订制时间短。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6年9月26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6003号 联系电话:835355580 传真:83535622 购监管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83548157 传真:83938675 |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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