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制服购置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20条第3款规定情形,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制服购置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审判制服购置  

项目预算金额:200万元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着装规定人员656人,包括新式审判制服的冬服、夏服购置及制式皮鞋的购置。

拟定供应商名单:

  审判制服购置:

  1)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2)云南奥斯迪实业有限公司

  3)江苏华莱士西服有限公司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一、款式改革。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了审判服装款式改革,审判制服的冬服、春秋服、夏服、审判法袍、制式皮鞋等均改款。

     二、用料量大,质量要求高。市区两级法院2015年底完成市级财物统管工作后,第一次大规模全市法院系统进行审判制服订制工作。两级法院此次换装人数较大,面料用料需求大,质量要求高。

    三、时间要求紧。此次审判制服换装工作,上级法院要求在今年底前必须完成换装工作,交货周期短,量体裁衣、购买原材料、下单订制时间短。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61020日起至20161026日止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8

  联系电话:28958485         传真:28921863

  采购监管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

      联系电话:83548157          传真:83938675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