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少年宫少儿培训合作(语言表演类)项目(场地出租)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征求意见公示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情形,深圳市少年宫少儿培训合作(语言表演类)项目申请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少年宫少儿培训合作(语言表演类)项目(对外出租)

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对外出租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深圳市少年宫语言表演课间5间,建筑面积724平方米。

拟定供应商名单:

  深圳市童话艺术团

  深圳市大爱阳光儿童剧团

  新文艺艺术教育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深圳市童话艺术团、深圳市大爱阳光儿童剧团、新文艺艺术教育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在我市少儿语言表演类培训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管理和师资力量规模能够满足本项目合作要求。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61228日起至201715日止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少年宫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2002

  联系电话:83513033                    

  采购主管部门: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5

  联系电话:83938864         传真: 83938675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