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情形,深圳市少年宫少儿培训合作(语言表演类)项目申请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少年宫少儿培训合作(语言表演类)项目(对外出租) 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对外出租 |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深圳市少年宫语言表演课间5间,建筑面积724平方米。 |
拟定供应商名单: 深圳市童话艺术团 深圳市大爱阳光儿童剧团 新文艺艺术教育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深圳市童话艺术团、深圳市大爱阳光儿童剧团、新文艺艺术教育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在我市少儿语言表演类培训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管理和师资力量规模能够满足本项目合作要求。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6年12月28日起至2017年1月5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少年宫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2002号 联系电话:83513033 采购主管部门: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5楼 联系电话:83938864 传真: 83938675 |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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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九号 电话:0755-83938666 email:cgb@szfb.sz.gov.cn 传真:0755-83938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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