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款“其他具有复杂性、专门性、特殊性的项目”情形,宝安区人民法院申请2017年度特保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宝安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特保服务 项目预算金额:211.97万元 |
采购项目描述: 2017年度,我院本部和派出法庭总建筑面积将增加至56435.18平方米。专项特保服务需要配置的特保队员不能少于28人。我院安保大队主要担负全院范围内及周边区域的安全巡逻、安保巡查检查、值班备勤、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公检消联动处置机制建设、组织安全教育、组织各专业安全演练等工作。 |
拟定供应商名单: 宝安区保安服务公司 福田区保安服务公司 深圳市保安服务公司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宝安区保安服务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注册资金8600万元,是由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组建、宝安区国资委下属的国有独资企业。特别是跟宝安区公安分局、政府各职能部门联系紧密,具备一定的快速反应和应急联动优势。 福田区保安服务公司成立于1987年,当时隶属福田分局,自2015年6月起划归福田区国资委直接管理。公司注册资金6000万元,具备一定的人力资源优势、保安服务经验优势、技防力量支援优势。 深圳市保安服务公司成立于1985年,是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市公安局直属领导和管理,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该公司具备市一级整体资源协同调配和全市集中指挥、整体防控的联合行动优势。 据了解,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备案的保安服务公司中,注册资金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规模的只有上述3家企业。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7年1月6日起至2017年1月12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地址:宝安区建安一路3号 联系电话:29997553 传真:29997050 采购监管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83938577 传真:83938675 |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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