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情形,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申请深圳市海洋强国示范区总体规划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海洋强国示范区总体规划 项目预算金额:260万元 |
采购项目描述: 1、项目内容: (1)深入解读国家海洋强国战略的内涵和要求 贯彻国家海洋强国建设指导性文件,深入了解海洋强国战略的定义与内涵,从海洋经济、海洋科技、海陆统筹、海洋权益等方面,分析海洋强国建设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2)全面评估深圳建设海洋强国示范区的基础和条件,明晰海洋强国背景下深圳海洋发展的定位。 全面梳理深圳海洋发展的总体情况,对关系海洋强国示范区建设的海洋资源利用、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科技创新、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海洋公共服务、海洋权益等重点专项领域进行评估。在评估的基础上,结合深圳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国家海洋强国战略要求,明晰深圳海洋发展的定位。 (3)明确深圳海洋强国示范区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从深圳城市发展的实际出发,充分考虑海洋资源禀赋、经济社会特征、生态环境基础与政府管理水平等要素,对接国家海洋强国和广东省海洋强省建设的目标要求,衔接全市已有涉海及重要城市规划研究的成果,明确深圳市海洋强国示范区建设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提出海洋强国示范区建设的总体目标与阶段目标,全面推动海洋城市功能的加快发展与能级跃迁,力图在全球海洋发展格局中争夺发展主导权,抢占国际竞争优势。 (4)确定深圳海洋强国示范区建设的策略和主要任务 在总体思路和目标的指导下,结合深圳海洋发展的重点领域,构建全市海洋强国示范区建设的总体框架,从海洋事务、海洋产业、海洋科技创新、海洋资源利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海洋公共服务、海洋管理等方面进行专项研究,提出专项策略,全面落实海洋强国示范区建设目标。 (5)建立深圳海洋强国示范区建设的保障机制 为了确保各项策略和任务得以有序、高效的推进,从保障实施的角度制定全市海洋强国示范区建设保障机制,从组织、考核、财政以及宣传教育、公众参与等方面,加强对政府部门的统筹,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 2、项目用途 本研究成果将作为深圳市海洋强国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引领全市海洋强国示范区建设的各项工作。 3、成果数量:本研究成果包括《深圳市海洋强国示范区总体规划》1个总报告以及《深圳特区城市与海洋的互动发展研究》、《深圳海洋强国示范区的发展定位研究》、《深圳建设国家级海洋现代服务业中心的对策研究》3个专题报告,最终成果要求均为word格式。 4、简要技术需求:(1)对接国家需求,确立深圳市海洋强国示范区建设的定位和目标;(2)明确全市海洋强国示范区建设的路径和重点,以此为指引全面推进海洋经济、海洋生态、海洋科技、海洋资源利用和保护等各项海洋事业的深入发展;(3)确立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统筹各项工作,提高各部门相关工作的系统性和协调性,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海洋强国示范区建设的各项工作。 |
拟推荐参与谈判供应商名单: 1、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2、深圳蕾奥城市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3、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1、项目的紧迫性:海洋强国示范区建设是当前深圳市打造世界级海洋中心城市的重要内容之一,受到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的高度关注,市领导曾多次率队赴国家海洋局沟通深圳建设海洋强国示范区事宜,要求海洋主管部门牵头加紧落实。 2、项目工作内容的复杂性、专业性、延续性:①本项目属于海洋+城市类规划,涉及的内容与专业相对复杂,且敏感因素多,包含海洋、产业、环保、生态、土地等多个专业;②统筹协调过程复杂,涉及深圳市发改、规划国土(海洋)、海事、水务、人居环境等部门以及香港特区政府多个部门;③专业性强,需要有深圳涉海多年的资源与生态环境相关数据积累以及海洋规划、策略研究经验等,同时还需具备多年深圳经济、社会与城市规划发展的研究基础;④规划的延续性,本规划还需要能够长期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专业机构承担项目工作。 3、项目供应商:拟推荐进行竞争性谈判的三家供应商分别为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深圳市蕾奥城市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和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称“发展中心”)推荐理由如下:①发展中心是我国唯一集规划、国土、房产、测绘、海洋、地质及数字城市信息化为一体的综合性科研和应用单位,是为相关政府部门提供决策服务、政策制定的法定机构,研究队伍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业务能力突出;②发展中心拥有国家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长期承担深圳市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等工作以及海洋相关规划编制工作,拥有丰富的城市与海洋统筹发展研究方面的经验,能为深圳市海洋强国示范区总体规划的合理编制提供有效保障;③发展中心作为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直属事业单位,能够完全满足项目所有商务需求,在项目全过程中与项目主管部门的实时沟通,高质量的完成该项目。 深圳市蕾奥城市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推荐理由如下: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在2010年11月获得城市规划甲级资质(编号101206),并成为“深圳市2010年度市重点文化企业”。该公司员工总数有220多人,其中超过三分之一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四分之一拥有中高级以上职称。该公司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宗旨,以“行动规划”为核心,提供城市规划、城市研究、城市设计、滨海地区规划、产业规划、生态低碳研究、交通设计、市政工程设计等类项目的技术与咨询服务。该公司成立八年多来,已经承接并完成各类规划设计研究项目800多项,覆盖国内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0多个城市和地区,并承接了尼日利亚、塞拉利昂、老挝、尼加拉瓜、乌克兰等国外规划项目,在杭州湾、宁波等地区开展了多项滨海地区规划,项目规划成果和技术服务质量获得了甲方的普遍认可。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该院”)推荐理由如下:该院是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具有城市规划、建筑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六个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土地规划三个乙级资质。在规划设计、工程设计和科研活动中,该院屡创佳绩、迭出精品,在区域绿道网规划与建设、粤港澳规划合作、区域规划、规划指引等方面处于全国领先地位,有近130项规划设计及研究成果荣获国家、部级和省级优秀设计奖。同时,还承担了多个由省政府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持的重大规划和政策研究项目,如珠江三角洲绿道网总体规划、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协调发展规划、大珠江三角洲协调发展规划研究等。该院在1983年即在深圳成立分院,为特区建设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积累了深圳规划和海洋的相关基础资料和宝贵经验,在城镇规划项目、环境规划项目等方面所展现出的创造力和专业精神得到广泛的认可。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7年2月16日起至2017年2月23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 地址:深圳市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联系电话:0755-83573155 传真:0755-83949245 监管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83938747 传真:83938675 |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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