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欠费企业通知书送达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情形,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欠费企业通知书送达”项目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欠费企业通知书送达 项目预算金额:172.8万元 |
采购项目描述: 1、欠费单位的数据提取 每月由社保局统计欠费单位的数据,按照设定的条件将筛选的数据移交中标方。 2、中标方的主要工作流程 (1)根据社保局提供的数据,打印通知书、封装文件、寄送通知书,并做好送达签收工作;其中因寄送地址错误无法送达的,根据单位名称等信息匹配中标方内部地址库重新寄送。 (2)通过自身的投递优势,尽可能提高通知书的送达率。 (3)将寄送的情况及时汇总反馈给社保局,并做好寄送回执等文件档案的保管工作。 |
拟定供应商名单: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1、关于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第七十二条规定了邮政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的法律责任。依照上述规定,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属于邮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国家邮政局的《国家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的通知》(国邮发[2015]1号)等文件进一步加强了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 据了解,目前在我市符合条件的服务商仅有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EMS公司)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邮政公司) 2、关于用人单位信息安全问题 按照工作部署,计划每月向欠费单位寄送通知书,需将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地址、欠费金额等数据导出移交服务商,并核对单位的信息,将寄送的情况以及单位的信息反馈我局。根据相关规定,单位的以上信息均涉及单位隐私,该类信息若泄露则会导致信息安全以及被他人非法使用等后果。因此,我们建议,在选择服务商时应当重点考虑服务商的企业性质、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以及从事政府政务类服务的专业性经验等诸多因素。 据了解,EMS公司和邮政公司属国家邮政集团公司的下属机构,长年为我市多个政府部门提供政务类上门服务,具备丰富的信息安全保障和服务能力,是其他民营类的快递公司所不具备的。 3、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有利于项目高效开展 EMS公司和邮政公司长年为我市多个政府部门提供政务类上门服务。EMS公司与国税、地税等部门开展税务文书寄送合作,已为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寄送个人完税证明及催缴函;深圳市交警局寄送交通违章告知书及处罚决定书、深圳市信访局信访邮件寄送、2016年企业欠费催缴通知书,具备丰富的信息安全保障和服务能力,至今未发生过信息泄露等情形。公司自2005年开展社保保险费专用收据寄送项目,至今已有10余年的合作经验;并承接了未登记单位《关于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的通知书》的寄送工作和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寄送工作。工作从业务沟通、寄送流程、参保人投诉处理等均以标准化模式运转,并形成一整套成型的运作机制。 我局前期已对供应商的行业资质,相关领域的业务经验、能力和水平,售后跟踪服务等方面都有了充分的了解,因此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有利于项目高效开展。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7年5月19日起至2017年5月25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人才园5楼5006 联系电话:88123977 采购监管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83930160 传真:83938682 |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