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餐饮后勤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20条第3款规定情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中级人民法院餐饮后勤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中级人民法院餐饮后勤服务 项目预算金额:360万元 |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本部食堂和刑事审判区食堂两个项目点提供餐饮服务(含工作餐、加班餐),不涉及食品、原材料采购。本部食堂约850人,刑事审判区食堂约200人。 |
拟定供应商名单: 深圳市同缘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能记食坊饮食有限公司 深圳市凤凰楼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一、法院司法改革工作需要。根据上级法院关于加快法院后勤保障服务社会化的要求,我院拟在该项工作方面进行探索。 二、法院安全工作需要。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由于审判执行工作的特殊性,对安全保卫工作有较高的要求。 三、服务保障要求高。因法院案件量逐年大幅增长,干警任务重,经常加班加点,临时性、突发性工作任务繁重,对后勤服务保障水平和应急供餐要求高。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6年6月12日起至2017年6月16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6003号 联系电话:835355199 83535092 传真:83535622 采购监管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83548157 传真:83938675 |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