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血透室改造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情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申请“血透室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血透室改造工程

项目预算金额:700万元

采购项目描述:

  该血透室改造工程项目面积约3900m²。专业施工项目包括: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安装工程、中央空调改造工程、舒适性分体空调安装工程、防排烟、新风安装工程、强弱电系统安装工程、高低压配电系统安装工程、纯水系统安装工程、医用气体系统安装工程、消防喷淋及烟感等灭火系统安装工程。以上所有建设安装项目的材料、工艺需达到相关要求。

拟定供应商名单:

  深圳市威大医疗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汇健医疗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亚新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血透室改造工程项目为装修改扩建项目,地址位于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内科大楼2F、3F、4F、5F,工程项目面积约3900 m²。根据具体使用性质以及流程功能的不同,整体上划分为:阴性治疗区、阳性治疗区、接诊区、阴性患者更衣区、阳性患者更衣区、阴性治疗准备间、阳性治疗准备间、阴性污物处置间、阳性污物处置间、男女病人更衣室、公共卫生间、深静脉留置导管插管室、男女医护人员更衣室、男女医护值班室、示教室、生活区、中央纯水处理设备机房库房及值班房、肾内科病房、置管手术室、腹膜透析室及库房等各类区域以及医用气体穿插其中。血透室的医用气体系统包含了中心供氧系统、负压吸引系统及压缩空气系统,设计及施工参照国标《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GB50751-2012》,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资质,且施工单位压力管道安装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对应的焊工作业证。各区域设计不同的需求,各区域之间类别划分,保证科室使用要求,避免交叉感染。由于改造工程的特殊性、专业性,以及工艺流程,普通的装修施工单位无法保障施工质量及完工后续阶段的配套调试要求。

  项目管理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自行解决车辆在该区域内通行、施工材料存放、用水用电、施工人员基地等问题。

  2、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深圳市有关施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必须按深圳市有关规定接受监督,并服从监理公司的监理和建设单位的监督、指导,如有违约,按相关条约从重处罚。监理工程师在施工检查中发现承包人有违反施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时,将提请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承包人通报批评、警告、责令停工等违约处罚,并有权处于承包人1万元~5万元的违约金。

  3、中标单位必须编制详细工程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等)及设备、材料进场计划送给监理公司并按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4、中标单位必须作好施工场地开工前及完工后的现场照片记录、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施工资料的整理、竣工资料的编制等工作。

  5、中标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显眼位置设置正规施工警示牌、工程概况牌,标注“温馨提示”语言。靠近人行通道边(或建设方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周边)必须用整齐美观的板材围挡。

  6、中标单位必须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场地区域道路通畅,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做到工完场清,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7、中标单位必须在施工过程中注意自身及周边安全,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所有事故处理和费用。

  8、中标单位必须做好施工场地相关事宜联系工作。

  9、中标单位必须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具体情况,包括地下建筑垃圾、市政管线等隐蔽工程量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0、中标单位还必须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区域内所有的保洁清理工作;2、保洁标准与施工区域内原有保洁标准相同。上述工作属招标工程范围内。

  11、中标单位须保证每个施工程序必须当天完成。施工废料的处置必须符合环保规范。

  12、中标单位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工作,建立各类管理台账、填写工程原始施工记录与施工报表,妥善保管好所有影响工程结算及工程竣工验收的记录(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预算、竣工图、工程任务书、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工程量或费用现场签证、工程验收单、施工记录、现场照片、原始票据等);必须作好施工场地开工前及完工后的现场照片记录、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施工资料的整理、竣工资料的编制等工作。

  13、中标单位应遵守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规程(试行)》的有关规定。

  14. 隐蔽工程管理:(1)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任何工程均不得隐蔽。(2)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检验不合格,中标单位承担本次检测的所有检测费用并无偿返工修复。

  15、材料要求:(1)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设备及半成品进场以前,承包人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生产厂商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承包人检验合格证书以及生产商的生产许可有关证件,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同意后方可进场。(2)主要材料和设备进场前,承包人应提交不少于3种以上品牌材料样品和设备供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按发包人批准的材料和设备办理进场抽检见证手续;全部样品均由承包人提供,并承担相关费用。(3)由于使用未经批准的品牌和型号而导致工程未通过监理工程师、发包人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整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6、因施工需要对工程范围内存在的管线(包括水、电、通讯等)进行迁移或拆除的,承包人应在迁移或拆除前制订专项实施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和有关权属部门批准,尽可能减少因迁移或拆除工作给周围居民造成的不便影响,迁移或拆除完成后,还应根据监理工程师和有关权属部门要求做好迁移后的恢复工作。

  17、本项目所采用材料和工程的规格、技术参数、技术要求、质量要求等必须符合设计方案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如中标单位没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7年7月21日起至2017年7月28日止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3002

  联系电话:83366388    传真:83356952

  采购监管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

  联系电话:83930160     传真:83938682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