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属机关物业服务项目优质服务合同续期奖励公示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申请对该委属机关物业服务项目进行优质服务合同续期奖励,续期2年,物业服务内容及费用保持不变。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三十八条、《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市交通运输委于2013年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了该委属机关物业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深圳市君之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453万元/年,服务合同期限3年,现有物业管理服务将于20151231日到期。

   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15910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进行了现场抽检,根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的内容,制定了履约评价抽检方案,从人员设置、治安及车辆管理、环境卫生及防疫消杀管理、公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维修管理等七个方面,共计62个单项内容,对履约情况进行了现场抽检评价。从现场抽检的情况看,有56个单项符合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存在6个单项与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内容不符合,抽检合格率为90.33%。抽检完成后,深圳市君之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对在抽检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整改后已达到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要求。

   本公示从201616日起至2016113日止,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联系电话:83938747,联系传真:83938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