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外国语学校物业项目物业管理优质服务合同公示
深圳第二外国语学校申请对该校物业管理项目进行优质服务合同续期奖励。续期两年。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16年1月4日委托了莱茵技术监护(深圳)有限公司对深圳第二外国语学校物业服务项目(SZCG2013039448)的履约情况进行了抽检评价。履约评价抽检方案包括校园公共安全秩序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食堂管理、房屋与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其它要求、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管理等六个方面,共计49个单项内容,其中存在4项与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内容不符合,履约符合比例为91.83%。第二外国语学校提交《关于我校物业服务合同履约评价存在问题的整改报告》,已对检查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相关存在问题已解决。
本公示从2016年7月22日起至2016年7月29日止,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联系电话:83938864,联系传真:83938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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