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审批前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深圳市市场监管局 

  项目名称: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项目        

  拟采购项目的说明:  

  2017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文件,要求停征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收费,依法履行强制检定职责所需相关经费, 向同级财政申请预算予以保障。 为贯彻落实国家收费停征政策,2019年,经征求市财政局同意后,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确定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强制检定资金保障。购买服务的主要内容为被委托方根据《计量法》等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深圳市内属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 医疗卫生、计量标准器等强制检定范围内的计量器具,按照计量检定规程开展强制检定工作。

  拟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 660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市检测院是深圳市内唯一依法设置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经市场监管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计量授权,在深圳市内开展强制检定。按照《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3号)第十五条规定, 市检测院作为法定机构, 为政府监管提供强制检定等技术服务, 并根据2018年《关于研究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法定机构改革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188号), 市检测院为政府监管提供技术服务的费用通过“以事定费”、 以直接委托或“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购买市检测院服务。(2)根据《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等计量法律法规规定,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须由经计量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就地就近进行,深圳当地不能检定的,向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2021年,市检测院对超过20万台件计量器具开展周期检定(未含只做首次强制检定的水表、 电能表、燃气表), 占全市计量检定机构周期检定计量器具总数的比例超过99%,是唯一能有效覆盖全市强制检定需求的供应商。(3)该项目自立项以来委托给市检测院实施,为了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大道中段92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孙世海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817室         

  联系电话:075583070096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501         

  联系电话:0755—83938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