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水质净化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A包(补充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审批前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深圳市排水管理处

  项目名称:深圳市水质净化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A包(补充采购)

  拟采购项目的说明:

  深圳市水质净化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A包(补充采购)负责沙蛇口水质净化厂、坂雪岗水质净化厂、龙华水质净化厂(二期)、龙华水质净化厂(二期)、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葵涌水质净化厂、水头水质净化厂等6座水质净化厂的污泥处理,该项目包于2020年11月公开招标,采购内容为对采购人供应的80%含水率的污泥进行运输、处理及处置的全链条服务,采购的日均处理处置量为430吨/日,处理处置服务的单价上限为564.92元/吨(按80%含水率计),服务期限为1年,财政预算限额为92788110.00元(财政预算限额=单价上限×日均处理处置量×365)。2020年12月完成招标,并确定深圳沛承隆辉环保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深圳包清天环保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价91980000.00元。该项目自2021年1月1日实施以来,因水质净化厂产泥量增加,导致项目日均处理处置量远超430吨/日。因此,截至2021年8月31日,项目处理处置费用已达77383685.51元,占项目合同金额(中标价)的84.13%,按照1-8月平均处理处置量计算,至2021年底,预计项目处理处置费用将达到116075528.26元,超过合同金额26.2%。

  为确保污泥处理处置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保障水质净化厂平稳运行和流域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计划对上述项目包超出合同量的污泥处理处置工作进行补充采购。

  拟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深圳市水质净化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A包(补充采购)年度新增污泥处理处置经费支付上限24095528.26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计划采购的项目其服务内容为深圳市水质净化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A包,项目包服务期限内超出合同预估量的污泥的处理处置工作。上述项目合同本就是年度合同,而计划采购的项目本质上仍是处理处置原合同期限内的污泥,因此计划采购项目与原项目包具有一致性。故计划采购项目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在市政府集中采购平台采购,由原项目包中标单位继续实施补充采购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深圳包清天环保有限公司(原名:深圳沛承隆辉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唯珍府商业楼6楼

  三、公示期限

  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深圳沛承隆辉环保有限公司2021年4月1日更名为深圳包清天环保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孟浩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098号

  联系电话:0755-83076226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505

  联系电话:0755-83938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