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下建(构)筑物调查试点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审批前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项目名称:深圳市地下建(构)筑物调查试点
拟采购项目的说明:
地下空间作为重要的国土空间资源,是加快形成立体发展方式、提高城市生活品质和发展活力的重要空间载体。近年来,我国制定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一系列规章和技术规范,为各地区展开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相关工作提供了有力依据和技术参考。2021年6月,我市发布《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37号),要求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地下空间普查,对地下空间的自然状况、利用现状、权属情况及开发利用制约因素等进行调查、监测与评估。
目前我市在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但由于调查相关的技术与机制的缺乏,导致对地下空间信息掌握严重不足,无法支撑高质量地下空间规划及管理工作。考虑到我市在地下空间调查方面经验少、基础弱,本项目从地下建(构)筑物调查入手,开展试点工作,论证工作机制的合理性和技术方案的可行性,为我市地下空间普查提供技术基础。
拟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499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本项目属于供应商法定职能。
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以下简称“地籍测绘大队”)是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根据深编办〔2004〕28号文、深编〔2021〕85号文,其职责任务包括“承担深圳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动态监测等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技术支撑工作”,以及“承担全市测绘成果的汇交、检查、监理、验收等测绘成产过程相关的成果管理工作,以及测绘成果档案的日常管理的查询等工作”。
深圳市数字城市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数字工程中心”),根据深编办〔2014〕18号文、深编深编〔2021〕85号文,其职责包括承担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数据资源的建设、管理及应用服务,统筹数据标准、统计、治理、汇集、开发共享、安全等工作。
(二)本项目具有复杂性、专业性及特殊性。
本项目旨在积极探索前沿技术,构建并不断优化地下建(构)筑物调查的技术路线,同时在业务机制上深入结合实际业务与技术规范,在试点中不断优化政策规范及业务流程。
本项目需要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地下建(构)筑物调查业务机制制定、技术方法整合、数据工程研究,在试点应用环节需完成外业调查、内业数据处理、数据建库等大量专业性任务,时间紧张,任务极重,需要选择长期参与深圳市相关调查项目、技术水平较强且技术队伍较稳定的单位承担该项工作。
地籍测绘大队具有丰富的外业调查和数据处理经验,数字工程中心具备多年地下空间管理业务和技术研究的经验,且均长期参与深圳市地下空间业务相关项目、技术水平较强且技术队伍较稳定,两家组成的联合体有能力按时、高质量的完成任务。
(三)供应商契合项目的专业要求,有利于保障工作延续性和任务的顺利完成。
地籍测绘大队经过多年的调查测绘工作,组建了专业精通、技术过硬的工作团队,积累了大量的数据案例和工作经验,建立了高效运行、统筹配合的工作机制。熟悉深圳市自然资源调查和管理相关政策,具有丰富的空间调查、测绘项目经验,技术人员储备充足,为本项目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深圳市数字城市工程研究中心具有大量开展地理信息基础理论和核心技术研究、数字城市技术研发、促进地理空间信息的示范应用和社会化服务、土地科学基础理论和土地管理制度研究的经验,项目经验丰富,2016年承担深圳市前海港现代服务业务合作区管理局委托的《土地立体化管理技术在前海的应用示范研究》,2019年承担我局委托的《面向高强度地下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设立技术支撑研究》;2020年承担我局委托的《2020年度面向三维土地使用权设立的数据服务业务支撑辅助服务与技术支持》,在三维地籍技术研究和试点应用方面取得巨大成效,其三维应用技术已纳入国务院2020年7月发布的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清单,拥有大量相关项目的专业性经验积累和专业人才储备,为本项目工作开展打下坚实研究基础。
综上,基于供应商职能定位、工作延续性和专业性,我局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开展《深圳市地下建(构)筑物调查试点》项目采购工作,推荐供应商为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和深圳市数字城市工程研究中心组成的联合体。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和深圳市数字城市工程研究中心联合体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水大厦
三、公示期限
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9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成工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301
联系电话:0755-83949169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0755-8394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