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地质调查项目四个专题综合研究(岩溶专题、软土专题、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专题、地下空间利用适宜性评价专题)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批前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项目名称:深圳市城市地质调查项目四个专题综合研究(岩溶专题、软土专题、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专题、地下空间利用适宜性评价专题)
拟采购项目的说明: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城市地质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7〕10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广东省城市地质实施方案(2018-2025)》等文件及相关会议要求,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的城市地质外业调查工作要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全省地级以上城市的城市地质调查工作到2025年实现全覆盖。2020年11月,市政府同意印发了《深圳市城市地质调查实施方案(2020-2022)》(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要全面摸清深圳市地质资源、环境、灾害与地下空间资源的基本情况,高标准构建三维地质结构模型,提高城市地质工作管理水平,健全城市地质调查成果共享制度,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地质基础支撑。考虑到专题研究是落实研究成果较快的一种方式,《方案》针对长期困扰深圳市发展的重难点地质问题,设置了本项目的四项专题研究工作:一是深圳市岩溶地区稳定性评价及岩溶塌陷防治对策研究;二是深圳市软土调查及地面沉降防治对策研究;三是深圳市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专题;四是开展重点片区地下空间利用地质环境条件适宜性评价。
拟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1684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项目具有复杂性、专门性及特殊性
鉴于深圳市目前遇到的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难点地质问题,为使基础地质调查成果更好地为城市规划、城市安全、城市建设及发展所用,《方案》设计了本项目工作。专题研究内容包括岩溶地区稳定性评价及岩溶塌陷防治对策研究、软土调查及地面沉降防治对策研究、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重点片区地下空间利用地质环境条件适宜性评价等四项。上述四项专题均是针对我市目前亟须解决的重难点地质问题而设置,且须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复杂性、专业性、特殊性较强,需要熟悉并长期从事我市地质工作的专业性技术队伍承担。
2.项目与原有政府采购项目具有一致性和服务配套的要求
该项目是深圳市原有岩溶、软土、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等相关工作的延续。深圳市不动产评估中心(深圳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历年来承担了大量深圳市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防治方案编制、可溶岩发育区岩溶地面塌陷灾害重点勘查、软土区地面沉降调查监测,以及全市地质灾害详查成果应用等专业性工作,并建成了统一的数据库,已应用于我局政务系统服务平台,实现了与政府“多规合一”平台的融合,为城市规划建设提供基础服务。委托评估中心承担该项目,符合项目与原有政府采购项目一致性和服务配套的要求。
3.项目属于供应商法定职能并符合其专业特长
为顺利完成上级工作要求,保证高效推进城市地质调查专题研究工作,项目的承担单位应具有一流的专业水准和较高的行业知名度,且长期深耕深圳市城市地质、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及相关政策研究领域。评估中心是我市唯一一家市属地质类公益性事业单位,根据深编办〔2014〕1号等文件,其职责任务包括“承担全市公益性地质环境和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与危险性评估;负责地质环境监测及其数据库建设、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相关专项防治等方面的技术性、基础性工作”,独具优势。评估中心多年服务于自然资源部门,协助政府部门编制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计划,构建了一系列符合深圳实际的地质调查技术标准,建立了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并在政府平台系统实现了应用,积累了丰富的地质专题研究工作经验。同时评估中心具有专业精通、技术过硬的工作团队,形成了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技术实力雄厚,与项目对专业性的需求契合度高。
为确保城市地质专题研究工作高质高效顺利开展,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2021年版)》第十五条相关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将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委托评估中心承担。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深圳市不动产评估中心(深圳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附楼一楼
三、公示期限
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2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张建雄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联系电话:0755-83949184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0755-8394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