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地质调查服务(总体设计、技术统筹、外业监管、内业整理等)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批前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项目名称:深圳市城市地质调查服务(总体设计、技术统筹、外业监管、内业整理等)

  拟采购项目的说明: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城市地质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7〕10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广东省城市地质实施方案(2018-2025)》等文件及相关会议要求,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的城市地质外业调查工作要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全省地级以上城市的城市地质调查工作到2025年实现全覆盖。2020年11月,市政府同意印发了《深圳市城市地质调查实施方案(2020-2022)》(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要全面摸清深圳市地质资源、环境、灾害与地下空间资源的基本情况,高标准构建三维地质结构模型,提高城市地质工作管理水平,健全城市地质调查成果共享制度,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地质基础支撑。《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1:50000-1:10000的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调查,以及地热矿泉水资源调查、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地质调查等多项基础调查工作。城市地质调查工作量大、专业性强、时间紧,需统筹协调多方单位共同参与。为确保城市地质调查工作高质量按时完成,调查成果规范统一,故设立城市地质调查服务项目,向第三方采购专业管理服务,负责我市城市地质调查工作的前期筹备、总体设计、技术统筹、外业监管、内业整理等工作。

  拟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1854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项目具有复杂性、专门性及特殊性

  深圳市城市地质调查工作内容包括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以及地热矿泉水资源、生态地质等调查工作,涉及地球科学领域多个学科的交叉,多项技术规范的有机融合,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具有较高的复杂性、专业性和特殊性,对调查工作的监管要求服务提供商既掌握地质行业管理经验又具备专业技术背景。同时,城市地质调查具有公益性,其成果将作为公益性基础地质资料,向社会各企事业单位提供支撑服务。为确保城市基础地质调查工作能按进度推进,调查成果顺利整合及推广应用,供应商应熟悉深圳地质环境现状,在深圳长期从事地质调查、评估、政策研究等相关工作,既了解政府部门对地质行业管理的目标和要求,又有专业的地质领域的技术团队,且对各调查实施单位调查工作的监管能保持公平公正性,以确保调查成果的公益性。

  深圳市不动产评估中心(深圳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是我市唯一一家市属地质类公益性事业单位,根据深编办〔2014〕1号等文件,其职责任务包括“承担全市公益性地质环境和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与危险性评估;负责地质环境监测及其数据库建设、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相关专项防治等方面的技术性、基础性工作”。评估中心多年服务于自然资源部门,协助政府部门编制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计划,构建了一系列符合深圳实际的地质调查技术标准,建立了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并在政府平台系统实现了应用,积累了丰富的地质行业管理工作经验。同时评估中心具有专业精通、技术过硬的工作团队,形成了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技术实力雄厚,与项目对专业性的需求契合度高。

  (二)项目与原有政府采购项目具有一致性和服务配套的要求

  本次城市地质调查工作是深圳市前期已开展的地质类调查工作的延续,是《深圳市1:50000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技术服务》《深圳市深汕合作区城市地质工作技术服务》等项目的扩展和深化。本次城市地质调查成果要求与深圳市前期地质类调查项目采用一致的技术标准和数据格式,与前期成果有机统一为城市地质项目总成果的一部分。评估中心承担了《深圳市1:50000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技术服务》《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地质工作技术服务》项目工作及相关数据库标准化的建设任务,已经形成了涵盖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一系列城市地质调查技术标准和数据格式标准,掌握了丰富的技术统筹管理经验。本次城市地质调查工作需要将已经形成的系列标准运用到调查工作中,评估中心作为相关标准和规范的制定者,继续统筹本次城市地质调查管理工作,有利用城市地质调查成果的标准化和信息化以及应用。

  综上所述,城市地质调查工作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决定了采购第三方城市地质调查服务的必要性;城市地质调查服务工作的复杂性、专门性和特殊性,以及与前期地质类调查保持一致性的要求,符合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采购管理制度中单一来源项目应具备的情形。供应商评估中心具有专业复杂项目的统筹管理经验,也具有专业技术人才团队,作为城市调查服务的供应商,能保障城市调查工作总体设计的规范科学性、技术标准的统一性、监管过程的公平公正性以及成果的整合和应用。为确保城市地质调查工作高质高效顺利开展,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2021年版)》第十五条相关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将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委托评估中心承担。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深圳市不动产评估中心(深圳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附楼一楼

  三、公示期限

  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2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张建雄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联系电话:0755-83949184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0755-8394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