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特别合作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内外业技术支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批前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内外业技术支持
拟采购项目的说明:
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是利国利民的大事要事。《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18号)规定,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每10年进行一次全国土地调查。2017年10月8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决定2017年10月9日全面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预计2021年底完成。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是满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工作的需要,对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精准化水平,支撑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国务院、广东省关于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部署,深汕特别合作区启动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
(一)内容
开展深汕特别合作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内外业技术支持工作,具体包括:1、技术设计编制;2、基础资料收集与整理;3、内业处理软件准备;4、外业调查软件准备;5、调查成果质量检查软件准备;6、城镇村庄内部图斑矢量化采集;7、城镇村庄内部调查底图编制;8、城镇村庄内部地类外业核实;9、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调查成果数据汇总统计;10、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调查成果图件编制;11、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调查成果材料编制;12、农村部分不一致图斑核实及预判;13、农村部分外业调查底图编制;14、农村部分外业调查及举证;15、农村部分外业调查成果审核;16、耕地细化调查;17、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18、土地利用调查数据库及专项数据库建设;19、城市用地调查成果数据库建设;20、统一时点省级下发疑问图斑复核;21、统一时点更新外业调查;22、统一时点更新土地利用调查成果数据库及专项数据库建设;23、统一时点更新城市用地调查成果数据库建设;24、统一时点更新成果上报;25、数据汇总;26、成果材料编制;27、区级土地利用现状图;28、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29、基本农田分布图;30、耕地坡度分级分布图;31、区级成果自检;32、配合市级检查验收。
(二)用途
为深汕特别合作区三调工作的开展提供技术方案设计,为三调初始库的建立提供数据基础,为三调工作的外业调查核实补充工作编制底图,完成土地专项调查,为深汕特别合作区三调工作的成果开展数据建库及汇总,对深汕特别合作区三调工作的成果进行检查,保证成果质量。
(三)数量
《深汕特别合作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内外业技术支持》一项。
(四)简要技术需求
有多年国土调查、土地调查相关项目经验,了解和熟悉国家土地调查和深圳市土地利用、城市用地调查等工作情况;近5年参与过市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等工作相关的项目。
拟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55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有利于工作延续性和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调工作为国家下达的刚性任务,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在机构改革的背景下,调查规则多次调整,且受疫情影响,调查工作整体进度延后,需尽快选择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技术单位开展各项工作。市地籍测绘大队承担了《深圳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设计及成果检查》《深圳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内业处理》《深圳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汇总及成果材料编制》以及我市市辖9个行政区的数据库建设、成果汇总和材料编制等项目,有利于工作的延续性,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
(二)供应商法定职能与项目专业要求相契合
根据深编办〔2004〕28号文、深编〔2015〕29号文,市地籍测绘大队是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市编办批复其职责任务包括“为主管部门履行测绘地籍管理、基础测绘质量监督、测绘成果管理等提供技术支持”和“海域、林地等调查与测绘职责”。
(三)供应商具有丰富的土地调查经验
市地籍测绘大队土地调查技术能力强,技术人员储备充足,调查经验丰富。自2009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至今,该单位一直承担我市土地调查技术设计书编写、内业处理与建库、数据汇总、成果编制和成果检查等技术工作,且承担我市三调技术设计、内业处理、成果检查、数据库建设、数据汇总、成果材料编制等全过程的工作,熟悉省市相关工作政策及要求,积累了丰富的调查工作经验,有利于顺利完成我区三调任务。
综上,基于职能定位、工作延续性和专业性、契合性,为保证调查成果质量,我局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开展《深汕特别合作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内外业技术支持》项目采购工作,推荐供应商为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水大厦5层
三、公示期限
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2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欧阳亚雄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创富路文贞楼1栋2楼
联系电话:0755-22106815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8394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