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消费品监督抽查单一来源采购审批前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  重点消费品监督抽查

  拟采购项目的说明: 根据《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我局《三定方案》的有关规定,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作为我市产品质量主管部门,我局计划开展2021年重点消费品监督抽查项目,以全面促进我市产品质量水平提升、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该项目计划抽查我市生产、销售的日用及纺织品、电子电器产品、学生用品、儿童及婴幼儿用品、日用轻工产品、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产品及其他产品等6个大类,33个中类,172个小类,预计抽检不少于5500批次,预计检测费15960000元,购样费2860000元。该项目已提请我局党组会审议通过,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支付上限18820000元。重点消费品监督抽查是指,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者经依法备案的企业标准、产品标识、产品说明中明示的内容、产品广告宣传或者实物样品表明的质量状况或者产品质量承诺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对我市生产、销售的日用及纺织品、电子电器产品、学生用品、儿童及婴幼儿用品、日用轻工产品、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产品及其他产品等6大类重点消费品开展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项目简要技术需求如下:具备相应产品检测的CMA资质;

  组建项目专职队伍,包括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检验人员及抽样人员;具备完成不少于5500批次产品抽样及检测能力,包括具备必要的实验室场地、设备、抽样人员、检测人员等;对相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分析、总结、汇总;根据抽检情况开展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宣贯,指导企业开展整改等工作。

  拟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 1882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重点消费品监督抽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采购,具体情况如下:本项目需对我市不同区域、不同产品,采用不同的标准及检验方法开展质量检测,具有抽查产品种类和批次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每年的消费热点、产品质量风险、上级安排任务等情况而调整)、抽查时间上要求具有快速性(及时性)、产品检测要求技术检验能力多样性等特点。为保证抽检工作的有序开展,经研究,我局拟选用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市检测院)作为2021年我市重点消费品监督抽查项目供应商,理由如下:(一)市检测院是深圳市唯一一家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定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11月20日发布的《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3号))第二条中规定“市检测院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定机构,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市检测院的举办单位为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同时在第十五条第二款也规定“市检测院应当为政府监管提供下列技术服务:食品及其他物品的监督抽查、检验检测、应急检测、风险监测、仲裁检定、质量鉴定等;...前款所列事项,通过以事定费、购买服务等方式实施。”《关于研究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法定机构改革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188号)第六点明确了检测院为政府监管提供的技术服务通过以事定费,以直接委托或“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购买;(二)市检测院是目前深圳市资质相对最齐全的技术机构,具备CNAS资质超8000项,获得CMA资质8546项,包含:电子电器、纺织服装、石油化工、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轻工产品、消防产品、玩具、学生用品、鞋类、皮具箱包、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等,能满足重点消费品监督抽查项目不确定性和多样性的需求。(三)市检测院能快速响应突发应急任务,目前建有龙珠、龙华、西丽、光明四大实验基地,另有宝安、龙岗、平湖三个分中心,服务网点、收发点遍布深圳各区域,能快速响应突发应急任务,能满足重点消费品监督抽查项目快速性(及时性)的需求。(四)市检测院具备丰富的抽检经验。近两年市检测院每年承担国家、省、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任务超100项,具备丰富的抽检经验。(五)市检测院能为我市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市检测院作为省局确定的问题产品“问诊治病”主治医院和“深圳产品学校NQI集成服务与协同创新基地”,近两年来持续承担了我市产品质量标准提升工作,能更好地为本地企业提供质量基础设施的一站式服务,为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提供更有力的技术支撑。综上,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拟选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为唯一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同发路4号

  三、公示期限

  2020 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8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

  联系电话:0755-83070439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501

  联系电话:0755-83938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