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质量提升研究及课程开发单一来源采购审批前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深圳市教育局
项目名称:深圳市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质量提升研究及课程开发
拟采购项目的说明: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其健康成长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要求中小学校应广泛通过开展学校公共安全教育来提高中小学生的公共安全知识水平,进而保障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党和政府也高度重视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明确规定“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此外,我市属于典型的“气候脆弱区”,台风、雷暴、洪涝等自然灾害高发频发;同时,由于城市人口密集,经济活动频繁,火灾、触电、交通等事故灾难,食物中毒、传染疾病暴发等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恐怖袭击、暴力伤害、拥挤踩踏等社会安全事件风险均较高。它们威胁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影响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目前,我市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课程适用性不足导致我市中小学生对本地区固有公共安全风险缺乏必要的认知而不能有效应对。
拟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985.90万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项目的复杂性、专业性和特殊性要求
安全研究院是“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成立的在城市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领域开展科学研究、提供专业咨询和整体解决方案的国有咨询机构。该院始终围绕城市公共安全突出问题,致力于城市公共安全领域前瞻性、基础性、综合性研究,做市场“不能做、不愿做”但政府有需求的城市公共安全研究工作,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安全研究院业务涵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四大领域,通过充分发挥企业高效灵活机制,为我市各级政府部门及大型国有企业提供政策研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救援、事故勘查及宣教培训等城市公共安全的咨询服务和技术保障。同时,本项目成果需要通过“学习强安”平台纳入全市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充实我市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夯实我市基础教育根基。
(二)项目经验丰富且完成质量高
安全研究院在城市公共安全风险研究、公共安全文化研究、公共安全教育及推广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且多次承接我局政府采购类项目,建立了有效的双向反馈机制,项目完成质量高,取得良好成效。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0、11楼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10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程先生、林小姐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
联系电话:0755-8812845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83938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