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第二十一条第(四)款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安全政府采购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购〔2017〕48号)规定情形,深圳市应急管理局申请“事故灾难类风险评估及动态管控”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事故灾难类风险评估及动态管控 项目预算金额:872.62万元 |
采购项目描述: 依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每三年组织开展一次本地区安全风险评估。本轮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特指事故灾难类风险评估),是在2016-2017年全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基础上的深化,以进一步摸清全市风险类别、风险点位、风险等级底数,使风险辨识更全面、评估方法更科学、点位核查更仔细,促进管控措施更可靠、责任单位更明确、风险管控更到位,并依托风险管控信息化系统,试点建立部分行业领域第三方监测预警和专家研判机制。主要工作有以下4项: 1.安全风险评估培训 制定全市事故灾难类公共安全风险评估方案,编制完成《深圳市2020年事故灾难类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技术指引》,组织全市各市级行业部门、各区行业管理部门及街道人员参加培训,开展不少于12场风险评估专项培训。 项目阶段成果:《深圳市2020年事故灾难类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技术指引》 2. 分级评估标准编制 全程跟进指导各区、各行业部门开展风险点位、类别清单的填报,收集汇总形成全市风险点位清单和全市风险类别清单;结合清单收集情况,修订完善2018年度《22项行业领域风险分级评估标准》,新增制定《重点行业领域20项风险分级评估标准》。 项目阶段成果:《重点行业领域20项风险分级评估标准》 3.点位现场核查 依据上报风险点位清单、类别清单情况,走访调研全市11个区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核对风险清单上报情况,沟通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汇总编制《安全风险主体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对上报的红色等级风险点危险源100%现场复核,对橙色、黄色、蓝色风险抽查现场复核,核对校准、汇总编制《深圳市类别风险清单和点位风险清单》。 项目阶段成果:1.《安全风险主体责任清单、措施清单》;2.《深圳类别风险清单和点位风险清单》 4.编制评估报告、试点建立第三方监测预警和专家评估研判机制 依据风险清单及管控措施,建立风险动态评估和管控模型,并依托全市公共安全风险管控信息系统应用(系统另行开发);编制《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灾难风险评估报告》、7大类公共安全场所事故灾难风险评估分报告和《深圳市事故灾难风险评估总报告》;依托城市公共安全风险管控系统,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桥梁、边坡、房屋、危险货物堆场等五个部分重点行业领域建立第三方监测预警和专家评估研判机制。 项目阶段成果:1.7大类《公共安全场所事故灾难风险评估报告》;2.《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灾难风险评估报告》;3.《深圳市事故灾难类安全风险评估报告》;4. 风险动态评估和管控模型(信息系统应用支撑);5. 第三方监测预警和专家评估研判机制(信息系统应用支撑)。 |
拟定供应商名单: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一、单一来源采购的必要性 一是项目的保密性,开展全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和动态管控机制研究,涉及到多渠道汇聚全市公共安全风险点危险源信息,特别是加油场站、危货码头、危险品仓库、中高压以上油气管线以及其他城市生命线工程数据。项目需要使用的各项数据敏感、关键且重要,关系到整个城市的公共安全稳定。如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存在因泄密而引发舆论失控或被别有用心的组织传播的局面,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市安全研究院是“12·20”特大滑坡事故后,市委、市政府创新成立的在城市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领域开展科学研究、提供专业咨询和整体解决方案的国有咨询机构,是市国资委直属的公益Ⅰ类国有企业。国有身份保证了其具有高度政治意识,加之其内部严格完善的保密制度,可以保证关键、敏感的数据不外流、不泄密。 二是项目的延续性,该项目是在2016-2017年全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基础上的深化,重点内容包括对存量风险点位的进一步核实,对原有风险类别清单的重新确认,在此基础上查漏补缺,全面梳理全市各类各行业各区域的风险点危险源;目的在于使风险辨识更全面、促进管控措施更可靠。项目的实施和完成,高度依赖原有风险评估结数据结果的使用,需要保持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标准的一致性和标准化使用。 2016年以来,我市已经组织一轮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该评估项目,委托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开展完成。市安全研究院在实施2016年度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项目的过程中,拥有比较广泛、全面、关键、基础的风险数据,对全市存量风险清单和类别清单数据已经进行数据化处理,积累了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的人才,拥有丰富的风险评估经验,并且是《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导则》《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则》的主要技术支持单位,具有延续性和独特性优势。 三是项目复杂性和专业性,开展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和动态管控项目,需要将全市多行业多渠道风险点危险源数据汇聚、需要编制风险评估标准和技术导则、需要现场指导各行业部门辨识风险点位,是一个典型的专业性强且与安全专业和信息技术融合交叉的研究型项目。该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和数据来源以及调研工作,涉及安委会多个成员单位,统筹协调过程复杂,需要一个具有资源整合能力、统筹协调能力较强的综合性公共安全研究机构全力推进。 市安全研究当前有专业技术人员277名,研究生以上学历超过70%,博士和博士后26人,内部专业部门均围绕城市公共安全各领域、各环节而设置,拥有400余名专家组成的公共安全专家库,且有开展全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的工作经验,为本项目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单一来源采购的可行性 (一)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第二十一条第(四)款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安全政府采购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购〔2017〕48号)款规定情形,本项目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依照《市安委办 市财政委关于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经费与项目管理的通知》(深安办〔2017〕170号)第四条中“对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以及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但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各单位拟与包括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研究院在内的机构展开竞争性谈判,或拟以单一来源方式交由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研究院实施的,经市安委办签署意见后,由各单位报市财政委依法定程序审批”有关要求。 综上,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拟选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唯一供应商。 |
公示期限:从 2020年6月5日起至2020年6月11日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一楼 联系电话:88101572 采购监管部门:深圳市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83938615 |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限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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