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商务局中国(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2020年运行保障项目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深圳市商务局申请中国(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2020年运行保障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2020年运行保障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2700万元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中国(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是深圳地区国际贸易进出口相关业务的统一入口,是服务广大进出口企业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其运行保障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客户服务、培训推广服务、应用保障服务、系统保障服务等工作。

    1、 客户服务

    客户服务主要为深圳超过6万家企业提供7*24小时多渠道的业务咨询和故障受理服务,包括呼叫中心服务、线上咨询服务和客户技术支持服务等。

    2、 培训推广服务

    培训推广服务主要为单一窗口标准版功能和本地特色应用在深圳单一窗口上线推广使用所需的宣传推广、业务培训等工作。包括深圳单一窗口22个功能模块,90个功能业务的培训推广和信息发布维护管理工作。

    3、 应用保障服务

    应用保障服务主要为深圳单一窗口运行的应用系统提供运行监控、业务故障处理、应用技术支持以及集成维护服务。包括7*24小时系统运行监控服务,业务跟踪及故障处理服务,单一窗口门户网站维护和标准版功能集成服务,大客户核心业务保障服务等。

    4、 系统保障服务

    系统保障服务主要针对平台业务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系统软硬件设备等基础架构资源的运行保障以及配套信息安全服务工作。包括服务器、存储、网络、安全设备、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等资源的维护保障服务。

  拟定供应商名单:深圳市南方电子口岸有限公司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已获市政府批准同意。2019年12月13日市政府第六届一百九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市“单一窗口”运行保障服务主体和经费有关请示事项。会议纪要第五条第二项“同意从2020年开始,我市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行保障费用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请市商务局按规定和程序做好采购工作。其中2020年至2021年,暂按每年2,700万元新增费用按程序纳入市商务局部门预算”;第五条第三项“同意深圳市南方电子口岸有限公司为我市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营主体,由市商务局负责业务指导管理,由市国资委负责资产运营监督管理。”

    二、深圳市南方电子口岸有限公司是根据深圳市政府和海关总署签署的有关合作备忘录精神,于2004年成立的深圳电子口岸运行服务实体,一直承担我市地方电子口岸平台的建设和运行保障工作。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行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署岸发〔2017〕259号,“地方电子口岸运行服务实体在地方口岸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承担‘单一窗口’在本地区的运行服务保障工作”。

    综上,为保障中国(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简称深圳“单一窗口”)持续稳定运行,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经我局党组会审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深圳市南方电子口岸有限公司(简称南方电子口岸)承担深圳“单一窗口”2020年运行保障服务工作,项目预算2700万元,采购计划编号为PLAN-2020-0102016001-01005。

  公示期限:从2020年04月03日起至2020年04月10日止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商务局

    联系人:邓晓伟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302室

    联系电话:88103065     传真:88103041

    采购监管部门:深圳市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83938810    传真:83938675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限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