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校园安全隐患排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深圳市教育局申请“校园安全隐患排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校园安全隐患排查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135万元 |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一)工作目标 准确把握校园安全管理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问题意识、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逐步夯实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的校园安全工作基础,增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能力,形成具有指导意义的实效性成果并加予运用,为持续稳定提升我市校园安全管理水平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任务 编制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指导性文件;组织专家按照检查计划、依据技术指导性文件完成对200所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及其产生的原因进行梳理、统计、分析,并提出整改实施建议,最终形成《深圳市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包含《深圳市200所学校安全隐患汇编》、《校园安全隐患整改实施指南》、《深圳市学校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深圳市中小学风险防控实施指南》等。 (三)工作内容 1.制定工作方案。遴选建筑、交通、化学、电气、消防、特种设备(电梯)、应急管理等专业且了解学校安全特点的专家成立项目组,制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成果及工作进度。 2.编制技术指导性文件。组织编制“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表”、“校园安全隐患记录”等技术指导性文件。检查表涵盖消防安全、电气安全、化学品安全、校舍安全、交通安全、活动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应急管理等方面。对项目组各成员就校园特定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进行专题培训,使专家熟练掌握校园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专业技能。 3.确定隐患排查对象。根据各区学校数目和在校师生人数两个方面的数量分布,合理分配各区需要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的学校名额。要求各区教育局依据校园安全风险状况、名额数目上报需要开展隐患排查的学校名单,最终确定全市200所学校作为隐患排查对象。 4.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各领域安全专家依据“学校安全检查表”分组对学校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隐患排查工作应覆盖春节、寒暑假、国庆等节前特殊时段。检查当日,检查组应将所查学校的“学校安全检查表”和隐患照片等资料填报、归纳、整理完毕。专家在现场检查出隐患问题时,应认真向学校安全主任讲解隐患情况及对应的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并告知整改思路。 5.统计、分析、总结。现场隐患排查工作完成后,汇总200家学校检查资料,梳理出各区学校共性问题、专门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并提出整改建议,编制完成《深圳市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总结报告包含《深圳市200所学校安全隐患汇编》、《校园安全隐患整改实施指南》、《深圳市学校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和《深圳市中小学风险防控实施指南》等。 6.整改指导培训。隐患排查工作总结报告编制完成后,组织开展一场学校隐患排查专项培训,指导各学校整改,提升学校安全主任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能力。市教育局将检查出的问题向市内所有相关学校进行通报,要求所有相关学校对照总结报告举一反三进行自查自改。提升本次隐患排查工作成效。 |
拟定供应商名单: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一)项目实施的复杂性和专业性 本项目涉及到200家学校,包含中学、小学及高校,校园安全涉及消防安全、电气安全、化学品安全、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应急管理等不同内容,校园危化品安全等方面缺乏适用于校园的国家标准规范支撑,因此该项目是一个具有多学科高度交叉和较强专业性和实用性的研究项目。同时,本项目研究所需的基础资料和数据来源以及调研工作,涉及我市各区众多教育监管部门和学校,统筹协调过程复杂,项目的顺利实施需要具有高度全局观和极强的资源整合能力。项目的承接主体也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权威专家作为支撑。 安全研究院现有专业技术人员260余名,涵盖安全、化工、机械、电气、职业卫生、消防、建筑、交通、环境、信息工程、特种设备等各类专业,内设风险管理研究所、地质与建设安全研究所、消防安全研究所、应急管理研究中心、宣教中心等专业技术部门,组建城市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专家库,由中国工程院院士欧进萍院士、范维澄院士、聂建国院士、王巍院士等4位院士级首席科学家为引领,集聚各安全行业领域专家近500余名,可为本项目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因此,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委托城市安全研究院承接本项目能满足复杂性和专业性方面的要求。 (二)项目的延续性和一致性 安全研究院作为全市安全生产的技术支撑单位,具体承担了深圳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2016年公共安全风险评估、2017年区域安全风险评估、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及总结评估等300余个政府项目,具有较强的技术基础和专业人才保障。其中,2018年承担了我局委托的“深圳市中小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引及试点建设工作”及“深圳市学校双重预防机制试点创建项目”两个项目,两个项目均取得很好的效果,较大改善了试点学校实验室等高风险场所的安全管理现状,大幅提升了试点学校安全管理水平,达到预期目标。本项目中的“深圳市中小学风险防控实施指南”等工作内容为以上两个项目工作的延续,项目委托给安全研究院可以保证方法和标准的一致性,可以保证项目工作的延续不脱节。 (三)项目实施的保密性 本项目需对深圳市200所校园的管理状况进行深入调研,涉及高校、市小学幼儿园、台账、师生数量信息、校园管理状况、高校实验室研发内容等基础关键信息。如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存在因泄密而引发可能造成实验室研发技术泄密或威胁校园公共安全的情形。因此,项目承接主体应为具备国营背景且政策性较强的企业或机构,以便保护大量敏感数据的安全性。安全研究院作为市政府全额投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城市公共安全研究咨询机构,也是深圳市唯一一家公益性城市公共安全综合研究机构,制定了严格完善的保密制度,以单一来源方式委托安全研究院实施符合保密性的要求。 |
公示期限:从2019年12月11日起至2019年12月17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教育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二楼 联系电话:88128249传真:88101500 采购监管部门:深圳市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83938789传真:83938675 |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限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