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规定,以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申请深圳市罗湖区路边临时停车标识系统管养工程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罗湖区路边临时停车标识系统管养工程 项目预算金额:28.793万元 |
采购项目描述: 2015年1月1日,深圳市原特区内罗湖、福田、南山及盐田4个区路边临时停车全面启动收费管理。随着使用时间的推移,属于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的路边停车泊位标志、标线及标志牌,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模糊和缺损。为确保设施正常使用,更好地服务市民,满足停车管理执法取证要求,需要对相关设施进行定期的维修和养护。 技术需求: 一、泊位标线施工要求按照大样图或者按照现场泊位样式标准对部分损坏的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施工,具体施工分项如下: 1.品种:热熔型; 2.形式:泊位标线(包括白色、黄色)+泊位编码字体+Logo标志+泊位收费时段字体+行车方向指示; 3.工艺:泊位标线、编码、收费时段、Logo标志, 行车方向指示的颜色按原颜色施工; 4.规格:泊位标线+泊位编码字体+Logo标志+泊位收费时段字体+行车方向指示的模板由钢模板制作; 二、泊位标志牌分为三部分:标牌版面、立柱、标牌基础,具体品种、形式、工艺、规格的施工要求按照大样图进行施工。 |
推荐参与谈判供应商名单:深圳市林润实业有限公司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鉴于路边停车泊位存在管养里程长,泊位分布点多面广,周期维护频率高,与片区内其他标志标线养护密切关联的特点,为了合理控制管养成本,及时处理相关交通设施的缺损问题,科学、高效实施路边停车泊位等交通设施管养与特区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工程管养的平顺衔接,拟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政府采购产生2014-2015年度安全设施维护工程(罗湖区)中标单位——深圳市林润实业有限公司实施2016年度相应区域的路边停车泊位相关交通设施管养项目。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5年1月5日起至2015年1月12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花果路30号 联系电话:13713803819 传真:26801326 采购主管部门: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83938747 传真:83938675 |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之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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