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4项规定情形,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中央空调冷水机组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中央空调冷水机组 项目预算金额:825,799.10元 |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拆除现有的一台离心式冷水机组,更换新一台冷水机组及相关土建、电气工程。 规格型号:约克螺杆式冷水机组:制冷量:1455KW/414TR |
拟定供应商名单: 深圳市广安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由于我院冷水机组安装在负一层,在安装第一套冷水机组时已将楼板及外墙破开,尚未修复,为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不重复浪费资源,另外考虑以下因素:一是节约采购时间,深圳5月即进入高温期,中央空调冷水机组中标后,还需安装调试,按正常采购流程将影响办公大楼正常运转;二是节省预算经费,按贵委规定,中标节余将被财政收回,当年项目经费较紧张,我院按上年同类产品实际中标价申请了预算经费;三是为了使两套冷水机组互为兼容匹配,便于将来同类设备的维修维护,同一供产商的同种产品,利于定期维护和维修。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6年3月17日起至2016年3月24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罗湖区红岭北路1008号 联系人:陈陆良 联系电话:25868246 传真:25868321 采购主管部门: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83948157 传真:83938675 |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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