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2016年度178名(新增)地铁三期工程交通疏导协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情形,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申请“2016年度178名(新增)地铁三期工程交通疏导协管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2016年度178名(新增)地铁三期工程交通疏导协管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6780193.73 元 |
采购项目描述: 为做好地铁三期工程施工期间沿线路段交通疏导、安全管理等工作,市交警局在2015年根据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2011年[314号])和2012年4月轨道办处理的经市领导批示的GD2012000133号文件精神,以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三期7、9、11号线交通协管费用资金支付协议书核付经费为依据,按以事定费、购买服务方式,向深圳市保安服务公司购买了300名协管员服务用于地铁三期工程交通疏导工作并在2016年初经报请市财政委批准后办理了2016年度延续合同的手续。该项目中标单位深圳市保安服务公司在2015年度及2016年初的工作中积极配合市交警局开展轨道交通三期沿线路段交通疏导、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管理效果和社会效益,较好的完成了上级交付该局的交通疏导任务。随着地铁三期工程建设的不断深入,市交警局发现原有的300名协管员已无法满足实际需求,为保证深圳地铁三期后续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及施工沿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急需增聘人员。市交警局在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三期7、9、11号线交通协管费用中调剂了6780193.73元用于增聘地铁三期交通疏导协管人员178名。 |
拟定供应商名单:深圳市保安服务公司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地铁三期交通疏导协管人员服务项目一直由深圳市保安服务公司承担,自承接该工作至今,深圳市保安服务公司工作积极、管理到位,为确保地铁三期工程交通疏导工作的延续性,特申请通过单一来源的方式由深圳市保安服务公司承接该批新增的178名地铁三期交通疏导协管人员的供应工作。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6年5月3日起至2016年5月7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6号 联系电话:84469102 传真:82953011 监督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83948157 传真:83938675 |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