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布吉路潮汐车道设施购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情形,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申请“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布吉路潮汐车道设施购置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布吉路潮汐车道设施购置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768万元

采购项目描述:

   自动化潮汐车道设施是深圳市开展创新潮汐车道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设施保障,对充分利用道路资源,“短平快”的缓解深圳市重点拥堵路段拥堵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对逐步在全市推广潮汐车道的管理模式,提升全市交通管理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改善全市近期交通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我局在布吉路启动的潮汐车道试点工作在测试期间取得了较好的通行效果,但在试行过程中,由于需通过人工搬动摆放水马、活动护栏及反光锥进行物理隔离而占用了大量的时间和场地,导致不能充分发挥潮汐车道的真正通行效率。前期,市交警局借鉴国内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拟购置自动化的潮汐车道设施来完成车道的物理隔离,经申请,市发改委相继下达了布吉路潮汐车道设施购置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及项目政府投资计划批复,项目总投资771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用76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万元。

拟定供应商名单: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三零二工厂(河北前进机械厂)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经市场调查,我局拟购置的该套自动化潮汐车道设施目前国内仅有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三零二工厂(河北前进机械厂)一家厂商能够提供,该公司拥有自动化潮汐车道设施的专利技术,北京及石家庄交警部门正在使用的自动化潮汐车道设施均是通过单一来源的方式向该工厂采购。为节省采购成本、尽快将政府资金形成实物投入使用,特申请通过单一来源的方式向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三零二工厂购置布吉路潮汐车道设施。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6年5月3日起至2016年5月7日止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6号

  联系电话:84469102  传真:82953011

  监督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83948157  传真:83938675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