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来劳务工具体事务性工作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来劳务工具体事务性工作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外来劳务工具体事务性工作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319万元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采购项目内容主要包括7大项,预算总经费319万元。具体采购项目内容、数量等情况如下:

  1、按照部、省厅文件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举办一年一度“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

  2、迎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别对我市春运工作、就业用工形势、农民工工作督察调研。

  3、举办全市(区局)系统工作人员、用人企业1523家动态监测网上直报系统操作业务培训班5期。

  4、就业失业用工监测日常工作。每月采集30家失业监测企业数据上报省厅;每季度采集1523家企业用工监测数据汇总上报省厅;定期对定点监测企业进行走访问卷调查,针对系统操作疑难问题情况进行摸底汇总上报省厅协调解决。

  5、根据省厅《关于开展全省就业和失业动态监测扩面工作的通知》对我市1523家企业通讯和交通补贴标准(1000)

  6、按市委、市政府要求,针对扶贫地或(新疆)举办劳务帮扶招聘会。

  7、落实第八届“区洽会”人才劳务签约项目。与河源、湛江、阳江、汕头、梅州、汕尾等6地市建立对接帮扶、培训、人才引进活动。  

   投票人技术及资质需求:

   1、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

  2、投标人具备开展公益性农民工就业服务的资质;

  3、投标人具备开展农民工就业服务的实际工作经验;

拟定供应商名单:深圳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深圳市农民工就业服务中心)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经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并加挂了“深圳市农民工就业服务中心”牌子。具有“开展农民工就业服务,提供农民工就业政策服务”的职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本年度异地务工人员就业服务事务性工作,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交由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负责承办的具体理由如下:

  一、业务特殊性。所申请的单一来源采购工作项目是政府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根据深编办[2009]65号,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加挂“深圳市农民工就业服务中心”牌子,具有“开展农民工就业服务,提供农民工就业政策服务”的职能,开展此项公益性服务是职介中心履行职能的需要,非其他营利性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可以简单代替的。

  二、工作延续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异地务工人员就业服务事务性工作委托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承办五年多来,该中心积极配备工作人员,不断提高服务能力,为异地务工人员提供了便利优质的各项就业服务,确保了我市异地务工人员公共就业服务工作顺利开展。今后,我们将不断改进和加强此项工作,努力节约行政成本,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征求意见期限:2016523日起至2016 527日止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福田区八卦二路612栋劳动就业大厦511

  联系电话:82132909   82132987

  传真: 82132909

  采购监管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

  电话:83930160

  传真:83938675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