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促进就业具体事务性工作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促进就业具体事务性工作项目 |
项目预算金额:140万元 |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采购项目内容主要包括3大项,预算总经费140万元。具体采购项目内容、数量等情况如下: 一、促进就业具体事务性工作项目: 1、在泛珠三角劳务合作区域与当地人力资源部门共同举办3场现场招聘会。 2、在泛珠三角区域与人力资源部门及当地技校共同举办3场校企合作交流活动。 3、家庭服务业日常事务性工作: ①承担我市有关家庭服务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协调市财政委、经信委、市场监管委、总工会、民政局等单位报送家庭服务业工作进展情况,并汇总后报省家服办,组织我市家庭服务企业参与各项活动,联系协调我家庭服务行业协会,积极发挥民间组织的中介力量,接待上级部门来深督察及各兄弟城市来深调研学习。 ②为学习兄弟城市在发展家庭服务业方面的先进做法和具体实施经验,联合市财政委、经信委等单位进行市外调研形成报告。 ③组织我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及部分特色企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听取行业协会及企业意见,探讨家庭服务业发展趋势。 ④结合《深圳市开展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建设实施方案》,组织我市财政委、经信委、市场监管委、总工会、民政局等单位召开两化建设工作座谈会。 ⑤走访我市30家家庭服务企业,了解我市家庭服务企业的实际运营状况、培训及技能鉴定情况、用工需求和趋势情况和当前存在的问题,掌握行业发展趋势,为下一步的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依据。 ⑥举办我市家庭服务行业经营者、高级管理人员等讲座培训活动。 ⑦印制编写我市家庭服务龙头企业及部分特色经营企业宣传资料。 ⑧建立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输出基地、培训示范基地,定期赴基地开展家庭服务专业技能培训,组织家庭服务业资深师资到现场授课。 投票人技术及资质需求: 1、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 2、投标人具备开展公益性农民工就业服务的资质; 3、投标人具备开展农民工就业服务的实际工作经验; |
拟定供应商名单:深圳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深圳市农民工就业服务中心)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经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并加挂了“深圳市农民工就业服务中心”牌子。具有“开展农民工就业服务,提供农民工就业政策服务”的职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本年度异地务工人员就业服务事务性工作,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交由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负责承办的具体理由如下: 一、业务特殊性。所申请的单一来源采购工作项目是政府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根据深编办[2009]65号,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加挂“深圳市农民工就业服务中心”牌子,具有“开展农民工就业服务,提供农民工就业政策服务”的职能,开展此项公益性服务是职介中心履行职能的需要,非其他营利性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可以简单代替的。 二、工作延续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异地务工人员就业服务事务性工作委托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承办五年多来,该中心积极配备工作人员,不断提高服务能力,为异地务工人员提供了便利优质的各项就业服务,确保了我市异地务工人员公共就业服务工作顺利开展。今后,我们将不断改进和加强此项工作,努力节约行政成本,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6年5月23日起至2016 年5月27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福田区八卦二路612栋劳动就业大厦511室 联系电话:82132909 82132987 传真: 82132909 采购监管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电话:83930160 传真:83938675 |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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