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委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大厦物业服务项目优质合同续期奖励公示
市交通运输委申请对该委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大厦物业服务项目进行优质服务合同续期奖励。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三十八条、《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16年7月14日,委托了第三方专业机构——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抽检。根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的内容,制定了履约评价抽检方案,从人员配置要求、设备设施维护管理、清洁管理、绿化管理、安保和消防管理、其它要求等六个方面,共计64项抽检内容。
从现场抽检的情况看,有58项符合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内容,有1项并未现场抽检,存在5项(共5点)与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内容不符合,抽检合格率为92.07%。针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委通知物业服务供应商进行了整改,并于2016年8月9日将整改情况函告我委,称已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了整改。
本公示从2016年8月24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若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委将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批。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联系电话:83938747,联系传真:83938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