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第四看守所物业管理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深圳市公安局申请“第四看守所物业管理”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第四看守所物业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133万元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一、 第四看守所总建筑面积29635平方米,办公楼5层(建筑面积6314平方米),监区3层(建筑面积17538)平方米,备勤楼5层(建筑面积5243平方米)。

  二、 物业服务内容:楼宇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外部安全保卫、环境卫生、消杀、绿化保养、摆花、垃圾清理等。

   三、物业管理总体要求:要求达到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的标准;物业公司专业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岗位证书,并定期对安保及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保密教育,提高物业管理服务;物业公司未按合同履行约定,导致事件发生和人身及财产安全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拟定供应商名单: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第四看守所隶属于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并在预审监管支队院内。市公安局整体物业打包招标已于今年5月完成,中标供应商为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目前第四看守所已正式投入使用,为保证与原有政府采购项目一致性和服务配套的要求,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6926日起至2016108日止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梅村路公安街6

   联系电话:84462628  传真:84462600

   采购监督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九号财政大厦

   联系电话:83938577  传真:89938675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之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