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专家人数不够是否可以开启投标文件?

  问:在开标过程中有抽取的评审专家在规定的时间还未到现场(现在又无法与专家取得联系),有专家提出可先撒封熟习投标文件。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规、合法?

  答: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九条规定,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该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留言所述问题,请按前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