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中心的机构职能是什么?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作为市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中心的主要职责是:1、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参与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制定,建立健全集中采购操作规程;2、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的采购并参与验收;3、按照规定组织实施保密、应急以及重大采购项目并参与验收;4、为政府集中采购平台提供场所、网络、信息和咨询服务;5、对进入政府集中采购平台的采购项目实施效益评估;6、对评审专家的评审过程和评审质量进行跟踪管理;7、负责受理并协调对政府采购项目的询问与质疑的答复,协助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8、建立政府采购数据信息库,进行市场调查和价格分析;9、受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市统一的政府集中采购平台,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合同备案,建立和管理供应商库并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管理。10、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