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以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推定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将项目直接废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只有投标截止时间后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采购人才可以废标。
深圳市财政局主办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复制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九号 电话:0755-83938666 email:cgb@szfb.sz.gov.cn 传真:0755-83938682
粤ICP备19004197号-2 网站标识码:4403000019 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3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