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采机构向采购人递交评审报告后,集采机构能否应采购人要求移交投标文件?
集采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没有明确投标文件的移交时间。集采机构向采购人递交评审报告后,在未定标的情况下,采购人以定标为由要求集采机构移交所有投标文件。请问集采机构能否应采购人要求移交投标文件?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事宜的,应当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上述问题的情况,应当在委托代理协议中明确档案保存等具体事项,在未明确的情况下,一般在采购活动完成后移交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