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深龙财书〔2022〕8号)

  一、项目编号:LGCG2022000012

  二、项目名称:龙岗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静载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宏大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珠江广场A2座12楼12H

  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住  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红格社区黄阁中路黄阁翠苑19栋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101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深圳市宏大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大公司”)因不服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以下简称“交易集团龙岗分公司”)关于龙岗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静载综合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GCG2022000012,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于2022年4月24日受理投诉。

  受理投诉后,本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向被投诉人交易集团龙岗分公司、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及相关供应商深圳市大鹏吊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鹏公司”)发出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经调查核实,现已办理终结。

  投诉事项1:被投诉人关于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函中,对大鹏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的处置结果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

  投诉事项2:质疑答复函已明确认定质疑成立,大鹏公司涉嫌提供涉嫌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大鹏公司中标供应商资格,被投诉人在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的前提下,对本次采购结果的后续处理方案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以及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

  投诉人投诉事项1不成立,驳回投诉事项1的投诉;投诉人投诉事项2成立,采购人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就大鹏公司涉嫌提供虚假资料提起的质疑事项,被投诉人已经将相关情况报送本机关,本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另行处理。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