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宝财购〔2022〕34号)
一、项目编号:项目编号:BADL2022000114,包组:A
二、项目名称:2022年度宝安区人民调解法律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穗江律师事务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路国贸商业大厦七H、七I
被投诉人: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
相关供应商: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 A 栋8层、 10 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2022年度宝安区人民调解法律服务”(项目编号:BADL2022000114)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于2022年5月9日正式受理该投诉的申请。2022年5月16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了书面的《撤回投诉函》。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终止本项目的行政裁决。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投诉人如对本行政裁决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楼802室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29996096),也可以在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宝安区财政局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