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财书〔2021〕576号)

  一、项目编号:SZCG2021199812

  二、项目名称:中医院光明院区会议中心智能化多媒体音视频系统改造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创辉鸿光电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社区岭下路150号创者中心606

  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0号雅枫国际酒店北侧交易集团评审区三楼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方圆安恒利文创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九路11号海松大厦A栋1607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称“交易中心”)关于“中医院光明院区会议中心智能化多媒体音视频系统改造”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ZCG2021199812,以下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于2021年8月30日正式受理该投诉。

  受理投诉后,本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向被投诉人交易中心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经调查核实,现已办理终结。

  投诉事项1(对应质疑事项1):深圳市方圆安恒利文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圆公司”)投标文件和质疑答辩可知其所投产品“电源管理供应系统、灯光线材”,品牌为“华敏”、规格型号为“φ25*1.6KBG+EVJV2*2.5”,此型号规格不能通过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2、5、6。

  投诉事项2(对应质疑事项2):方圆公司投标文件和质疑答辩可知其所投产品“其他辅材”,品牌为“华敏”、规格型号为“RGVJP4V2*0.3/EVJV2*2.5”,此型号规格不能通过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2、5、6。

  投诉事项3(对应质疑事项8):方圆公司所投产品“直通柜”,投标文件填写为品牌“RGB”、型号“ZT2000”,生产厂家:广州市珠江灯光科技有限公司。该产品的制造商填写错误,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2、6。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经调查核实,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裁决不服,可在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收案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同心路1号市人民来访接待厅行政复议收案室,联系电话:88132145)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