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坪财书〔2021〕17 号)

  一、项目编号:PSJY2021165939

  二、项目名称:坪山区2019年医疗卫生设备购置项目27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揭阳市智成利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普宁市流沙西街道赵厝寮村吉华园商住楼北向东起第11-12间一层

  被投诉人: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沙坣社区东纵路145-147号801B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坪山区2019年医疗卫生设备购置项目27包”(项目编号:PSJY2021165939)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于2021年7月27日受理投诉。

  2021年8月2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了《揭阳市智成利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回坪山区2019年医疗卫生设备购置项目27包项目政府采购投诉的函》。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终止本项目的行政裁决。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