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财书〔2021〕231号)
一、项目编号:SZCG2021199048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柴油货车污染监管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宝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新产业园仰桥路18号
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相关供应商:平安国际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妈湾兴海大道3048号前海自贸大厦1-34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深圳市柴油货车污染监管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ZCG2021199048,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于2021年3月19日正式受理该投诉。
受理投诉后,本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向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采购人深圳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以及相关供应商平安国际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公司)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经调查核实,现已办理终结。
投诉事项1:平安公司未能提供75寸壁挂液晶屏及显示播控电脑主机的节能证书。
投诉事项2:平安公司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现场勘察并填写现场勘察记录表。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经调查核实,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驳回投诉。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财政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