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坪财书〔2021〕9号)
一、项目编号:PSJY2020161920
二、项目名称:坪山区2019年医疗卫生设备购置项目30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祥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吉华路393号英达丰科技园A栋306室
被投诉人: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沙坣社区东纵路145-147号801B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坪山区2019年医疗卫生设备购置项目30包”(项目编号:PSJY2020161920)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于2020年12月9日受理投诉。2021年3月9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了书面的《撤诉申请书》。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终止本项目的行政裁决。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或深圳市财政局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