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光财书〔2021〕8号)
一、项目编号:GMDL2021170128
二、项目名称:光明区新湖街道全科网格数据流量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信息枢纽大厦
被投诉人:深圳市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光侨路高科创新中心A座13楼A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光明区新湖街道全科网格数据流量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MDL2021170128,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于2021年2月7日受理投诉。
2021年3月3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了《关于撤销对光明区新湖街道全科网格数据流量服务项目投诉的函》。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终止本项目的行政裁决。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或深圳市财政局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