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财书〔2020〕348号)

  一、项目编号:SZCG2020195591

  二、项目名称:数据库存储和虚拟机存储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铜峰智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高新技术开发区多彩科创园B座1202室        

  被投诉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华云中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高新中区科技中2路1号深圳软件园(2期)11栋701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数据库存储和虚拟机存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ZCG2020195591)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申请行政裁决,本机关于2020年7月30日起受理行政裁决。经调查核实,现已办理终结。

  (一)投诉人称(详细内容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的《投诉书》为准)

  投诉事项: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华云中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云中盛公司)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情况表”“二、存储交换机”第2项“功能”技术参数条款响应不实,该项应判作负偏离,做扣分处理。

  投诉请求:对华云中盛公司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情况表”“二、存储交换机”第2项“功能”技术规格偏离情况按负偏离作扣分处理,并重新计算该项目的评分结果,确定实际中标人。

  (二)本机关调查和认定情况

  本项目采购人为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供应商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门处理。”故该投诉不属于本机关处理范围。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基于上述查证事实,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裁决如下:

  驳回投诉。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裁决不服,可在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财政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