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宝财购〔2020〕55号)
一、项目编号:BACG2020163194
二、项目名称: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教学一体机平台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深圳市富临门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洪浪北路二十区碧涛居3号楼3座302室
被投诉人: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40号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内容(具体以《投诉书》为准)
投诉人因对交易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中标人深圳市汇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誉公司”)投标书提供的“交互式智能平板一体机”检验报告已声明所检验的第3页及第4页检验要求及结果不属于CNAS、CMA授权认可范围,属于无效检验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货物和服务需求书“技术参数要求提供国家认证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为评价依据”。
投诉请求:中标无效并重新确定中标人选,或重新组织招标。
(二)本机关调查和认定情况
经查,富临门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对本项目提出质疑,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交易中心应于7个工作日内答复质疑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于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投诉,富临门公司应在9月14日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但富临门公司提起投诉的时间为2020年9月23日。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 “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富临门公司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
2020年11月19日